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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希恩被審問了一夜。

半夜的時候,宋辭出去休息,換了另一名刑警進來問話。

唐希恩一夜沒睡,也沒吃飯,只是喝了一點水。

警察翻來覆去問的都是那些問題,她已經很不想再開口,但怕被冠上不配合的名頭,故而即使身體很不舒服了,還是每次都配合著回答。

關在裡面,她不知道此刻是幾點,僅能用感覺去推測似乎已經過去好幾個小時。

宋辭第二次進來時,還是那身衣服、那個形象,這讓她無法確定到底第二天了沒。

見宋辭又坐上審訊席,開始第三輪的審問,唐希恩長長嘆了一口氣,問:“警官,我什麼時候能見我的律師?”

她從律所被警察帶走的時候,交代汪沅第一時間申請成為她的辯護律師,這樣才有望能在48小時內跟她見面,商討案情。

只是她被帶走的時候是晚上六點多,汪沅的辯護律師申請即使立刻提交,最快也要第二天白天才能批下來。

只是現在到底第二天了沒?

唐希恩不知道。

審訊室密不透風、沒有任何顯示時間的工具、警察也不會告訴她現在是什麼時候。這種感覺基本等同於與世隔絕,不知道外面發生了什麼事情、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時候,只能陷入無邊的等待,這種感覺讓人恐懼。

宋辭抬手看了眼腕錶,冷笑道:“還早著呢!怎麼?你以為見到律師,你就能離開這裡?就能不用繼續配合調查了?”

他突然變了臉色,資料夾往桌上一拍,大喝:“我告訴你!你如果不老實交代怎麼殺了死者的,就算你律師來了都沒用!”

“怎麼沒用?”唐希恩平靜地看著他,聲音緩慢、簡潔、清晰,“我的律師可以跟進你們辦案的程序——三天之內,你們得把案子送檢察院審查,檢察院七天之內得做出‘逮捕’或者‘不逮捕’的決定。‘不逮捕’的話,你們必須第一時間放了我;就算是要‘逮捕’我,我的律師也能幫我辦理‘取保候審’。”

宋辭一噎,唐希恩的伶牙俐齒讓他惱火。

他板起臉,嚴肅道:“我得糾正你!你的律師只能幫你申請‘取保候審’,而不是辦理!但凡是申請,就有被駁回的可能!”

唐希恩冷凝著臉看他:“我國《刑事訴訟法》第60條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應即依法逮捕。」且不說你們現在掌握的證據還不充足,就說即使證據充足,我一個無前科、無同夥的犯罪嫌疑人,構不成‘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條件,故而駁回我取保候審的理據便不充足。”

宋辭不是學法的,沒辦法像唐希恩這樣信口拈來各種法條,也沒有律師的抗辯思維,故而唐希恩這麼一說,他再次噎住,臉色很難看。

且不說審訊室裡還有女記錄警察在,他一個大男人沒了面子,就說他辦案以來,還沒遇到過唐希恩這種刀槍不入、鎮定自如的嫌疑人。

要麼就真沒犯案,要麼就是高智商犯罪。

他知道唐希恩是法學博士,故而更傾向後種推測——高智商犯罪!

他之所以會當刑警,就因為嫉惡如仇,故而此時各種惱火,決定更加嚴厲審問唐希恩。

只是,接下來的時間,他再問任何問題,唐希恩都只問“現在是什麼時間”。問多了,他耐心耗盡,終於粗聲粗氣地回道:“第二天早上八點!”

唐希恩心裡就知道了,她應該很快能見到汪沅。

宋辭繼續盤問,無一不是唐希恩回答過的問題。

他想透過迴圈同樣的問題來發現嫌疑人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