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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嶺,傳說此處曾有神鳥降世,乃是祥瑞之地。而寧雨飛一行一夜趕路,終於在天亮的時候趕到了這裡。

“先休息會兒,我去看看有什麼野味。”董平自從一路上撿了許多兔子啊,野雞啊,梅花鹿啊什麼的之後,就對打獵這種事有了很大的興趣,所以他興致很大,首先提議。

李雲是道地的獵手,當然是最合適的人選,但他有傷在身,又趕了一夜的路,暫時還沒有完全恢復,所以只能讓董平去。

寧雨飛手中拿著寶珠,有些失神。這玉珠此刻完全已經沒有了之前的光彩,就像是一枚普通的珠子一樣。但寧雨飛將它對著陽光細看,卻發現其中似乎有著一層血色的液體。

他本來就在迷惘,這洞府究竟是什麼原理,能讓人以靈身的形態進入也就罷了,裡面卻還有其他東西,卻不知道這虛虛實實究竟是如何相互轉換的?

寧雨飛不明白,想不通,但也不知道這個問題應該怎麼想,往哪兒想。他原本是很聰明的,思維也很跳躍,但他卻不知道這東西究竟該和什麼聯想到一起。

想著想著就出了神,他怕被燕青注意到,將寶珠揣了回去。

這時候,董平的聲音傳來,“喂,快過來幫把手,這大東西該怎麼弄?”不得不說董平這傢伙的運氣真的很好,這一次遇到的竟是一頭野豬,長達八尺多,差不多有四百來斤,而董平就拖著野豬的蹄子一步步走了過來。李雲看到,取出包袱中的各種調料。

在野外做食物,最重要的還是鹽,其餘的都要靠邊。若是肉沒有鹽,那簡直就無法下口!所以,李雲行路的時候都是帶著一兩斤鹽的。李雲的動作很麻利,幾刀就從野豬身上剜了最好的臀部肉,再切割成塊狀。這時候燕青的火已經生了起來,李雲用樹枝將豬肉串起來在火上烤。這烤制的過程雖然看起來簡單,卻也是非常考較經驗的,稍微經驗不足的,因為火勢的原因,肉質就會變得綿軟,不可口。臀肉本來就是非常瘦的精肉,所以銬起來必須要香脆才好吃。李雲取了一些肥膩的肉,在火上烤出油脂,將油脂塗在瘦肉上,最後再放調料,這樣的燒烤才算是物盡其用。

很快,火堆旁便起了一陣濃烈的肉香味,讓人忍不住食指大動。

幾人都被這烤肉的味道吸引住了,但就在這時候,一絲細微的破空聲傳來,那聲音,正像是高手踏空凌雲的聲音。“哈哈哈,荒野之地,竟然有如此奇香,還是幾個漢人?老祖我真是好運,不但能殺幾隻漢狗,還有美味的烤肉吃,真是太棒了!”

“是誰?”董平是這裡武功最高的,出頭的事情當然歸他了。

“咦?你這小娃娃的武功不弱啊,很好,你定然是漢人中的天才!我可是最喜歡吃天才的腦袋了!”

“哼,躲躲藏藏,不敢見人的老傢伙,還吃我腦袋呢!那你出來試試?”董平嘴上可從來不會示弱的。

“小娃娃,你還嫩著呢,想激老祖出來?做夢!老祖想出來便出來,想不出來便不出來,你奈我何?”

董平打了個哈欠,道:“別理他,烤熟了嗎?熟了就給我一塊!”對付什麼樣的人,董平就用什麼樣的方法,這種以子之矛,克子之盾的戲碼,董平簡直就是行家!

“唔,可惡的小東西!”

只聽得“唰”的一聲,一根樹枝帶著凌厲的金芒飛射而來,這瞄準了董平的後心!“小娃娃,我還想好好玩玩你,沒想到你還敢不奉陪?很好!那你就去死吧,把腦袋給我儲存好就行了!”

董平還未動作,那邊的燕青手一動,挽弓搭箭,目標就是那一截樹枝。但燕青的必中一箭過去,居然……射偏了!

“哼!我投擲的樹枝,有力場相護,單隻憑你的箭,休想射中!”話雖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