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原計劃在第二天離港返回內地的。

參加過李福別墅內的聚會之後,發現自己現在也走不開了,只能在港多待幾天。

與這些港商洽談一些內地投資業務,同時也研究一下出口的訂單,拿下幾張訂單,回去還能多賺一筆。

蔡司令與寶總等人,則是先一步回去了內地。

第二天。

林朝撥通了昨天晚宴上林女士的電話。

此刻的林清俠正坐在自己的桌子前,身穿白色睡衣,陽光透過視窗照射在她臉上,無比的安靜恬淡。

時間彷彿在這一刻停滯了。

她在等電話。

當電話響起,聽到對方的聲音的時候,林女士臉上出現了一絲笑意。

“林先生。”

“林女士,有空談生意嗎?”

“可以。”

兩人聊天很簡短。

約在了一家僻靜的咖啡廳。

林朝找她的目的,其實是為了給自己的服裝打上一份廣告。

本想邀請那些港臺其他有名氣的藝人,穿上自己的衣服給自己的服裝品牌擴大名氣。

但是自己對港臺這些女藝人根本不熟悉。

而昨晚上看到這位林女士的第一眼,他的目標瞬間就明確了。

不怕少女玩曖昧,就要少婦三十歲!

自己的服裝款式,大多都是為了這些成熟女性設計的啊,尤其是她這樣要身材有身材,要氣質有氣質的。

正是成熟有韻味的絕佳時刻。

加上她這麼多年棲息在港臺影視圈的名氣,無論是在內地,還是在海外,都有許多人見識過她的形象。

要是她穿上衣服,為自己的服裝品牌做代言。

將她的廣告做到大英去,讓那些發達國家的女性看上這種性感迷人的服裝,那市場絕對能狂賺。

尤其是歐洲市場那邊,兩性之間的風氣非常開放,這種服裝穿的人肯定會很多。

“林女士,我打算做自己的服裝品牌。”

“內地的服裝品牌,目前我還從未聽說過這種事情,林先生你的野心夠大的。”

這個時候的內地根本不存在國貨這個意識,更不存在國貨之光這種概念。

而且品牌這種東西,是需要在大眾心底植入一種觀念的。

現在內地連家用電器都沒有普及的情況下,想要做品牌這種東西,實在是很難。

廣告都沒有地方打。

只能在那一段區域內流通,而後透過各大商家將這些貨品銷售出去,帶往國內各地。

透過這樣流通的方式,為自己的品牌製造名氣。

即便是香江這樣的地方,都很少有自己的品牌,大多都是來自於歐洲那邊的進口高檔貨。

例如範思哲之類的奢侈品服裝。

而此刻國內的服裝品牌,幾乎不存在,都是生產廠裡做出來的東西,便宜實惠,大家看到就買就行了。

“在這之前,我希望林女士你能夠與我合作,為我的品牌做服裝代言、”

林朝笑著抿了一口咖啡。

呸。

真難喝。

黑芝麻糊的味道。

他還是理解不了咖啡。

“服裝代言?”

林女士頗為意外,這種合作方式,自己並不是頭一次聽說。

在國外已經開始出現了,但是並不多。

這種營銷的方式,很少見。

“我可以付給你代言費,成為我們的形象代言人,同時我也會想辦法推動你的名氣,比如投資給你拍電影,讓你進入國際電影圈,你的名氣越大,給我們服裝代言的效果就會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