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解決 (第1/2頁)
穿越七零年代後繼續做鹹魚 喜歡小慄鴉的葉寧顏 加書籤 章節報錯
村裡的喇叭聲響起。
“全體村民請注意,全體村民請注意全體村民請注意,今天上午8點到村委會集合。各位知青請注意,知青也要全部到齊。”村長的聲音從喇叭中傳出。
“村長讓我們過來是做什麼的呀?怎麼大清早的讓人都過來?是有什麼事要說嗎?會不會是上面要給我們發獎勵,還是說有誰犯事了?最近也沒聽說過有什麼訊息呀,你們知道嗎?”李招娣道
另一個人說:“村長媳婦都沒吭聲,應該是沒什麼事兒,如果有什麼訊息,平時她那嘴跟大喇叭一樣,肯定早就說出來了。”
“確實”
現場一片嘈雜。
“村長拿了一個大喇叭走到前面,大聲吆喝道,全體肅靜,各位大姑娘小媳婦兒都不要在說話了。人都到齊了嗎?到齊了我們就開始了”村長說道
“都到齊了。”李父道
“好,既然人都到齊了,那麼本次大會正式開始。今天叫大家過來的目的是解決知青與村民之間的問題。這些年隨著知青越來越多,知青點總共就那麼大點地方,幾個人睡一張床的情況比比皆是,已經人滿為患了,這人一多呢,矛盾衝突也就會多了。因此,為了減少衝突,讓知青與村民之間和平共處,經村委會共同討論後決定。從今天開始,讓知青與村民們共同生活,知青可以自由選擇去村民家裡,還是繼續住在知青點。但是如果租住於村民們家裡的話,每人每月每間房交2塊錢的租金,充當公費使用。由大隊長李振收齊後,交到村委會,用於村裡購買共同財產。好了,我要說的就這麼多,大家有什麼意見可以提出來,我們共同解決”村長說道
這時一位村民說道:“村長,你說知青們還要交租金,那這租金就不能握在村民自已手裡嗎?必須要交上去嗎?”
“對,這直屬於公共財產,而且有一點大家必須記住,禁止村民與知青之間強買強賣,也禁止單身女知青住到沒有結婚的男性村民家中,禁止男知青住的未婚女性村民家中。一經發現,立刻報案送往公安局。到了那個時候,如果有什麼判決,一切責任均由本人自已承擔,與村裡無關。這件事我會上報上去,都聽清楚了嗎?都明白了嗎?”村長說道
“聽清楚了,明白了。”村民們道
“好,現在散會,如果大家有什麼意見,可以私下裡來找我,或者共同商討出一個解決方案之後提交到村委會。好了,我要說的這麼多,大家都回去吧。對了,需要租借房間的知青和他們選擇的村民可以留下來,等全部登記過之後暫行離開,其餘人就可以回家了。”村長說道
“好,大隊長,我和芳芳能去你家住嗎?我們倆租一間屋子,而且我們肯定會好好幹活,不會損壞您家的東西,租金也照常交,可以嗎?”ヽ(^-^)ノ趙小慧道
“這件事我做不了主,想回去之後跟我家老婆子和女兒商量一下,如果他們不同意,你們就不能過去住。要不然你們問問其他村民?”李父道
“那好吧,謝謝大隊長。”林芳芳道
“小慧,你看,大隊長很尊重他妻子的樣子呢,而且有什麼事也會與妻子和女兒一起商量,並沒有像別的村民那樣重男輕女,把女兒不當人看。”
“對呀,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男人,把女性也跟他放在同一位置上,並沒有因為性別不同而歧視他們。”
“是吧,你也這麼覺得吧?其實我的第一選擇還是大隊長家,我認為他們家的家庭氛圍很好 o(^▽^)o,我超喜歡,可是咱們不能過去。 不知道大隊長的妻子會不會同意,如果他同意了就好了。這樣的話,咱們倆就不用搬到別的村民家裡去住了。”林芳芳道
“不如咱們倆跟村裡商量一下,出來蓋一間房子,把戶口也落戶到村裡,這樣我們也可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