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的動作僵住了。
似乎是不可置信地,公主玩偶轉過了頭。
她沒有點頭,也沒有搖頭。
“好了……”秦淵笑笑。
“我就那麼一問。”
答案很清楚了。
自己並不是她原來的哥哥。
她原來的哥哥……應該已經無了,所以才會有天選者降臨的機會。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自己過來後,不需要將名字更改成怪談內的名字。
相當於是,自己的降臨,並非拆散了這個家,而是加入了這個家。
而且,既然珊珊認他這個哥哥,那麼他就會把珊珊真的當成妹妹看待。
所謂……真誠,才是最大的必殺技。
規則怪談不同於現實的一點是……你可以欺騙裡面的詭異,但欺騙不了規則怪談本身。
“對了,珊珊。你有沒有辦法,獨立出現在我面前?”
公主玩偶歪了一下頭,然後搖搖頭。
“不行啊……”
秦淵感覺有些棘手。
他原本想重複一下對邵思雨的操作,在直面秦珊珊的時候,反覆使用妙手空空,將植入她體內的外來規則去掉。
畢竟,這些外來規則會影響秦珊珊的行為,已經造成了不小的麻煩——律師函和精神科的問診記錄。
在這次怪談中,如果他想要獲得比較高的評價,這兩者都是必須要解決的問題。
偏偏,這二者都涉及到秦珊珊……如果沒有她的配合,或許也可以解決這兩個問題,但難度會很大。
例如,作為律師事務所的客戶,秦珊珊要求撤回律師函是很合理的。但是自己去交涉,就有點送菜上門的意思。
如果不解決?
確實律師函裡並沒有什麼法律條文作為依據。
但這裡是規則怪談。
既然他已經推測出,詭異依靠規則的約束而存在。
那麼,律師函為什麼不能構成規則?
在經紀公司——青山市艾優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所制定的員工守則裡,有這樣一條。
…………
2、如因工作需要,在休息時間需要員工加班的,員工必須配合,並做到隨叫隨到。
…………
換言之,經紀公司對員工的約束力,其實是超越了它的領地範圍的……
在之前的怪談裡,也有類似的情況。比如在上一個副本中,當“李東”離開家的時候,仍然需要遵守部分家裡的規則。
青山市甄艾芬律師事務所,肯定也具備類似的能力,所以如果自己想要得到較高的評價……
這個問題,還是要解決。
“那個律師函,能夠撤回嗎?”
玩偶點頭。
“那……我們去把它撤回?”
玩偶搖頭。
秦淵在詢問的時候,並沒有加上時間限制,本質是為了避免由於時間限制導致這個問題無法解決。
如果說“明天去撤回”,那有可能因為明天律師事務所不上班而導致自己的問題被否決。
但現在,妹妹否決了自己的問題……
“是因為我的身份不能撤回?”
點頭。
離開家,或者是父母不在家的時候,妹妹無法主導身體嗎……
所以,去了律師事務所,對面認為自己的身份是“收件人”,而不是“委託人”。
只有以妹妹為主導,才能撤回嗎……
但是為什麼,在醫院就可以將自己和妹妹的身份混為一談?
邵醫生就說,因為自己之前去過醫院,所以不會再提供一份問診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