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8 誰都沒錯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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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摩訶古族不是五大古族。
或者說,是什麼古族都好。
只要他們的族中沒有聖品天至尊坐鎮。
面對那些身後站著聖品天至尊的人。
就算是自家的少族長的未婚妻被搶了。
也只能委婉的提醒一下。
絕對不敢當面鑼對面鼓的掐架。
如果他們的族中沒有天至尊坐鎮,只有一位地至尊,亦或是多位地至尊,甚至都不用說陸淵背靠無盡火域這種大勢力,哪怕是陸淵自己,孤身一人,他們雖然不至於開口贊同此事,畢竟,這就相當於別人給了你一巴掌,你還要腆著臉繼續對別人笑一樣,幾乎不可能,但也不會對陸淵興師問罪,甚至連討要一個說法都不會,而是會帶著當年的那份婚約,作為賀禮,選擇息事寧人,順便看陸淵的反應,因為對這些年代已久的大家族來講,可以說各種事都發生過,基本的默契還是存在的,也可以根據這種默契,判斷具體態度。
就像上面假設的這樣。
婚約就是賀禮。
也是最大的賀禮。
換句話說,我們送上這份賀禮,表明的就是我們認栽了,亦或是不想與你為敵,把婚約都拿上來了,顯然,是我們對此沒有半分的妄想。
如果你願意接受。
井水不犯河水。
具體的做法就是收下這份婚約。
而後,親自送我們出門。
畢竟,這種事既然存在,知情者就不可能是一個人,因為婚約的奠定是需要有旁人在場的,再不濟,也要有一位德高望重的人做見證者。
換句話說,婚約都是一式三份。
合二為一。
如果一方想要抵賴。
必須要拿到見證者手中的那份婚約。
然後,加以修改。
在這種前提下。
兩份修改過後婚約才能壓過一份婚約。
說的更直白一點。
就是以假亂真。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婚約的雙方都贊成這種事,在溝透過後,可以撕毀彼此手裡的婚約。
就算見證者手裡還有第三份婚約。
也是無效的。
因為在證明上。
二永遠大於一。
所以,只要我們把手裡的婚約送來,因為婚約的另一個物件就在你這裡,你就可以湊齊兩份婚約,自然不用謀取見證者手中的那份婚約。
但是,我們因此丟了顏面。
井水不犯河水。
你自然也應該給我們一個臉面。
起碼能讓我們合理退場。
而如果說,遇到那種比較講究的人,亦或是想冰釋前嫌,則可以透過饋贈禮物的方式,意思是我欠你們一個人情,以此達到和解的目的。
畢竟,臉面是臉面。
利益是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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