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當年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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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喜歡。”楊媽把旗袍在身上比了比,得到楊爸的高度誇講,才把旗袍收起來。
楊易有些意外,低聲詢問:“你有這法子怎麼不和我說?我也不必愁這麼多天。”
孟曉半個眼神都沒給他,從盒子裡拿出另一樣東西。
“那件旗袍算是楊幽給您的禮物,這一件才是我送您的。”孟曉開啟黑色的絲絨袋子,袋子上面鴛鴦戲水的圖案栩栩如生,袋子半舊,鴛鴦的尾巴有一點脫線,紅色的綁帶鮮豔奪目。
孟曉把袋子遞給楊媽,楊媽拿出裡面的金鐲子,鐲子上面鏤空雕刻著鳳凰的花紋,乍一看竟和楊易外婆那隻一模一樣。
這種經典款式,孟曉在金店找了很久,這一個能以假亂真。
金鐲子失而復得,楊媽和楊幽很驚喜,楊易卻很心驚!
楊爸泰然自若的喝酒,李若溪卻一臉疑惑,一個鐲子至於嗎?
孟曉笑著,態度平和有禮,道:“關於這個鐲子,首先我很抱歉,這個鐲子不是當初的那一個,是我之後找到了最像的一個。”
孟曉道:“那一天,楊易出了車禍,緊急關頭,我身上確實沒有錢,才不得不把這隻鐲子拿出去賣了,給楊易交費急救。”
她承認自己當初的虛榮,真心向他們道歉。
“後來沒有第一時間說清楚,給你們帶來這麼多的誤會,實在很抱歉。這裡是當時賣鐲子的收款收據,請您過目。”
孟曉起身,把收據一同放在桌上,向楊家父母鞠躬,道歉:“現在我把它還給你們,也請李小姐出去幫我跟同學解釋解釋,我沒有貪人家一個金鐲子。”
cue李若溪這一句,她想說很久了。
楊幽驚訝,她就說孟曉沒有貪錢,是哥哥一直誤會她。
她這是在給自己自證清白!
收據裡面夾著六塊錢紙幣,是孟曉在金店特地找人換的,加在一起剛好夠原來那一個鐲子的賣價。
分文不差。
楊媽是長輩,不和孟曉計較她現在失禮的言行。
反手就拉住孟曉的手,把鐲子戴在孟曉手腕上,和藹的笑道:“哪有什麼誤會不誤會,那麼久的事,早就過去了。這鐲子以後還是要給你的,你要怎麼處置我們都不管。”
鐲子以後給孟曉,這話是明晃晃的在給孟曉撐腰,現在孟曉擺明了不待見李若溪,言語中可以聽出來李若溪在學校摸黑孟曉拿鐲子的事。
這些小動作楊媽最看不上,她家裡的鐲子,她都沒說話,輪到她在學校裡胡說八道,暗地裡欺負孟曉。
李家這家教堪憂。
今天是家宴,李若溪在這裡確實不合適,女兒也告訴她其中原因,她才讓李若溪參加。
現在她也該表明立場,省的李若溪生出不該有的心思。
“謝謝阿姨。”孟曉沒有推脫,大方自然的收下金鐲子,全程並未看李若溪,把旗袍幫著又收了回去。
李若溪不是傻子,臉色早就掛不住了。這孟曉真難纏,當著楊易的面在和她宣誓主權。
可現在她什麼都不能做,孟曉已經明示她拿金鐲子說事,她還怎麼見人?
李若溪要送禮物,被楊媽擋了回去,人家這麼明顯,再待在這裡只會討人嫌。
李若溪臉上過不去,起身告辭。
孟曉也沒有多待,婉拒了楊易父母的讓她留下來住的提議。
楊媽不放心,楊爸卻攬著楊媽給她寬心。
“孩子的事要他們自己解決,咱們長輩幫得了一時,幫不了一世。這事解決的了,就是姻緣,解決不好就這樣過去吧。”
日子是他們兩個人過,他們長輩做不了主。
楊媽思索再三,只能放下不管,只盼這兩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