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一樣了。如果我按照你說的跑了過去,卻並沒有發現屍體。那我現在最應該做什麼?”
服部:“趕忙阻止我報警。”
“沒錯。報假警這個行為如果性質過於惡劣,是會被請去喝茶的。我是不清楚客房離住持所在的位置有多遠,他來回探查一番需要花費多少時間。”
陸仁頓了片刻,“可就算再遠,也要比警察從市區開上車過來,再開上車上山近。既然如此,那住持為什麼不阻止小和尚報警?或者就算已經報了警,也可以再打個電話解釋一番。”
“他沒有這麼做,反而是偏偏在房間中等警察過來。總不能是覺得難得報個警,不能半途而廢吧?”
幾人俱是點頭。
毛利這才恍然道:“這麼看來,那個住持確實是有問題啊。不管小和尚說的是真是假,他的行為都太過反常了。”
合著您才發現啊。
服部很想這樣吐槽一句,硬生生給忍了回去。他看向陸仁,“你覺得人是住持殺的?”
“不一定,去了再說吧。”
陸仁沒再多說。他是覺得住持有問題,但人很可能並不是住持殺的。
如果是住持動手殺人的話,那他其實有足足一晚上的時間來作案。
這麼長的時間足夠他殺了人,再處理掉痕跡。
等到第二天小沙彌跑去請這位女施主用餐,就再借口說她今早已經離開。
這樣做短時間內不會招來警察,肯定是更穩妥一些。就算事後家裡人報警,那也可以推說她早已離開寺廟。
在找不到屍體的情況下,肯定是按失蹤案來處理。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等到第二天一早屍體被別人發現,再趕在警方到來前臨時處理痕跡。
玩的就是心跳?
實在是沒有必要。除非這個住持心裡已經變態,以愚弄他人為樂。殺了人不說,還要藉此機會拿小沙彌和警方取樂。
這種樂子人兇手,陸仁也破了這麼多案件,確實沒怎麼遇見過。
陸仁其實更傾向於案發現場還藏有第三者。人是這個第三者殺的,也就是傳久的同門師兄弟。
等住持趕來後,發現了這人,或者是他主動跳出來尋求幫助。
出於疼愛弟子的心理,住持最終選擇幫他,當了從犯,兩人開始藏匿屍體消除痕跡。
這樣假設是很合理,但實際能不能推理出來找到兇手又是一說。
還是那句話,距離案發至少已經過去了三天。而且當時的警方也沒有對其表示重視,完全沒有保護現場。
證據可能都已經被銷燬。破案的難度無疑比之前都要大。
也只能去了再看。
等到了約定地點碰頭,發現小沙彌早已在樹下等著。看見陸仁這一行人之後,他激動地跑了過來。
相比於他,陸仁的反應就平淡很多。
“對了傳久小師傅,有件事我忘記問了,你有把我們上山的事情告訴你師父麼?”
陸仁覺得這位一看就十分單純的小沙彌,可能並沒有像他一樣想太多。
他或許只是想單純證明自己清白,讓大家知道自己並沒有撒謊。
這種做法沒有錯,但卻並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原因也很簡單。警方過來一趟都沒有查明真相,就算再找一位所謂的名偵探過去,能不能查明真相同樣是個未知數。
如果不能,那豈不是把自己架在火上烤?
正如陸仁所假設的那樣,如果兇手真的是傳久的師兄弟和師父。
那為了徹底消除隱患,防止傳久繼續找人過來,他們很可能會再次痛下殺手。
殺人這種事也是一回生兩回熟。一旦破除內心底線,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