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了封的香菸。

一般來講,正常人不會隨身攜帶一條煙。

本間恭太對此的解釋是他本人煙癮比較大。

倒也說得過去。

而且香菸也不算鈍器。

只能說這人和一般人確實不太一樣。

包裡裝著大量的紙和一整條的煙。

這個煙陸仁也抽過,單買一包三百日円。

本間恭太放在桌上的這包煙是剛剛拆封的,裡面一共十包煙。

一包三百,十包三千,直接買一整條應該會便宜一些。

不過說是十包,嚴格來講只有九包半。

待在包廂的時候,本間就已經抽了半包煙,菸灰缸裡滿是菸蒂。

一包煙有二十根,半包煙十根。

排除他上廁所的時間,本間恭太在包廂待了差不多半小時。

半個小時半包煙,抽完一根菸平均用時不到三分鐘。而且還必須是抽完一根再點一根,接連不斷的一直抽。

他這個煙癮確實很重。

等等,不對……

陸仁翻開小本本,上面記錄著本間恭太先前的證詞。

他一個人跑來唱歌,是因為他所在的公司近期要舉辦歌唱比賽。他怕唱的不好被眾人嘲笑,所以想自己一個人先練習一下。而且為了防止撞見相熟的人,他還特意選擇了這個離公司特別遠的KTV。

這個理由乍一看也沒什麼不對。

可要再結合他抽的這半包煙,就顯得很有問題了。

一個特意大老遠趕來練歌的人,結果定了包廂,什麼都沒幹就是在包廂裡抽了半包煙?

總不能是叼著煙唱歌,抽一口唱一句吧。

這一反常的情況,倒是可以用煙癮突然犯了來解釋。

再或者——他短時間大量抽菸是為了緩解自己緊張的情緒。

至於為什麼會緊張,原因顯而易見。

這人很可能就是兇手。

一是他的所能支配的作案時間本來就是最長的。

二就是他身上又有多處異於常人的地方。

他的理由每一條單獨拎出來都解釋的通,可合起來看就又有些不對勁。

說是跑來練歌,卻待在包廂一個勁抽菸。

而且菸草中的尼古丁對胃黏膜有刺激作用,會破壞胃黏膜從而導致胃黏膜缺血缺氧,繼而出現出現腹痛、反酸、噁心、嘔吐等症狀。

這人短時間內抽了半包煙,可以說極其傷胃。

可他偏又說自己最近腸胃不好,上個廁所耗時很長不說,還需要用到大量的紙。

這算什麼?

明知道自己身體不好,還一個勁地往死裡折騰?

就算他願意這樣折騰自己,那他為什麼只在包廂折騰?

這家KTV的廁所可沒說不讓抽菸。

他在包廂半小時抽了半包煙,可在廁所這十五分鐘一根都沒抽。

他還挎著那麼大個包跑去上廁所,總不能說包裡只有紙,沒有煙吧?

嗯?

等等,沒有煙?

陸仁突然又想起釣魚翁之前曾抱怨過的話。

【我本想在自動販賣機那買一包香菸,但沒想到常抽的那個牌子賣光了。】

難道說……

陸仁走到自動販賣機前,發現機子裡只有一種牌子的香菸告罄。

正是本間恭太抽的那個牌子!

會是單純的巧合麼?

還是本間恭太就是在這裡現買的香菸。

巧合就不說了。

如果他真的在這裡買的香菸,那顯然就是零售一包一包分開買的。

自動販賣機不可能給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