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名叫高鵬,曾是自己的高中同學,一個寢室的哥們,在升學考試之後,二人選擇了不同的道路,陳天行胸中有浩然正氣,見不得陰暗,進入警察學院深造,受訓成為一名阿SIR,而高鵬,從高中時期文筆就很好,喜歡寫一些演講稿和新聞,後來理所應當進入報社,成為一名編輯兼記者。

算是人生有路,各自精彩。

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二人都還有聯絡,直到三年前,督導為了一個案子,採用非正當手段,被報社曝光,涉及的數十位探員全部前途盡毀,這其中便有陳天行的恩師。

恩師本能順利退休,功成身退,卻因為這件事,在最後關頭丟了飯碗。

高鵬成為揭露腐朽的民眾英雄,督導所一方敗得體無完膚,也就從那時候起,陳天行和高鵬二人之間再無聯絡,彼此形同陌路。

一日為師終生為父,即便這個社會贊同高鵬的做法,但陳天行仍舊無法原諒他,多年過去,一直如此。

“為博眼球不擇手段,這就是記者嗎?高鵬,我果然沒有看錯你。”陳天行將報紙扔進紙簍,甚至不願意多看那些文字。

這些吸引眼球的標題,再搭配上灰白色現場圖片,具備小轎車,躺著的人,老式路燈,孤獨電話亭等因素,確實算是一篇成功的商業化報道,能為報社增加銷量。

高鵬在成為記者之前,曾經發誓,要堅持本心,鋤強扶弱,保持自身報道的真實性,公平公正,做一個有良知的記者,可從這篇報道來看,昔日那些誓言,已然被其忘到九霄雲外。

陳天行不屑與之為伍,也不願和這個人有所交集,所以取消找對方理論的念頭。

9:30左右。

陳天行驅車來到案發現場,交通高峰期已經過去,一路順暢,只花了七分鐘,他便駕車抵達現場。

現場拉著警戒線,並無圍觀人群,只有督導所的幾位探員,還有一些搜查科的人正在搜尋指紋等證據,筆錄當中的細節,大多還存在:黑色小轎車,電話亭,掃帚,掃街車。

陳天行連忙進入案發現場,不敢再有拖延,按照筆錄所述,案件於昨晚發生,而自己作為帶頭人,今天一早才接到訊息,這之間巨大的時間差,是自己的失職。

“老陳,你來啦。”一位同樣身著西裝,胸口掛著警員證的中年男人,帶著身後的兩男兩女,從現場撤走,他們的臉上盡顯疲憊,是長時間的工作所導致。

仔細看對方的證件,和陳天行胸口的ID卡一樣,都是藍色掛帶,藍色皮飾,當中夾著一張單面卡,上方貼著一寸正裝照。

北部區督導所高階探員,方天才。

自己轄區是南部區,對方的轄區是北部區。

“慢走,不送。”陳天行臉上有不悅,卻也無能為力。

很顯然,案件被其他人提前插手,按理說,發生在自己轄區內的案子,理應由己方陣營處理,這才符合便利性原則。

但陳天行沒有足夠的理由和對方理論,昨晚發生的案件,他今天早晨才得到訊息,從訊息獲取上他就已經輸了。

對方很可能昨晚就抵達,接觸了第一現場。

見對方要走,陳天行還是問了句:“有什麼發現嗎?”

陳天行並未計較對方僭越職權範圍,反倒放低姿態問道。

不是他沒脾氣,也不是他不看重這樣一樁重案的功勞,而是他不得不這麼做。

北部街的調查人員,比自己隊伍的調查員提前半天抵達,將近十二小時,足夠完成大部分第一階段的勘查以及取證,甚至,某些關鍵性的證據,諸如閉路電視片段,目擊證人,都已經被對方蒐集並掌握。

如若沒有這些共享情報,想要調查案件,會難很多,和功勞相比,儘快破案,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