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這怎麼解釋?”有探員大致描述道:“錄影裡的人,頭部中槍,卻沒死。”

聽到這,劉建明也來了興趣,他的業務能力毋庸置疑,其他人解決不了的問題,他才最感興趣,因為這能最大程度證明能力。

劉建明先是觀察原版錄影帶,運用技術手段,放大受害者畫面,對其動作進行分析,但礙於人物處在車燈陰影處,具體細節難以分辨,所以難下結論,但透過一遍遍反覆確認,他還是得出結論:子彈確實擊中此人腦袋。

接著,他又將畫面特寫移到行兇者,反覆揣摩其開槍時的動作,即便是老手,在開槍的前後,手臂都會保持一段時間發力,一次抵消槍械產生的後坐力。

“琛哥?”

“怎麼是他?”

拉近錄影帶細節後,劉建明注意到這個細節,錄影帶中行兇的人,正是自己暗中的上線,韓琛!

他一眼就辨認出韓琛的身份。

“子彈確實打中了,人卻沒死,只能說明一個問題:這是一份造假的錄影資料。”

“此物不能作為可靠物證。”劉建明給出自己的意見,作為情報科的人員,他最擅長資料收集處理,一份錄影資料的可靠性,他的意見具備很大話語權。

情報科認為錄影資料不可靠,最終審判時,該物證就不能作為決定性證據,只能當做參考。

當然,沒人知道,他是想替韓琛擦屁股。

“劉sir,我是南部區督導所高階探員陳天行,錄影帶中的案件,發生在本轄區。”

“這確實是一樁命案,並且是兩條命。”

“國平,你開啟原錄影帶22:06時間段給劉sir看。”

林國平沒有拒絕老同學的請求,照做,錄影內容被調回指定時間段。

畫面內容顯示,韓琛開槍後,回到車內,不足一分鐘,便倉皇出車,棄門而逃。

呈現出這一幕後,陳天行道:“轎車前座其實有兩位男性,因為是夜間,所以難以注意到。”

“兩位男性都死了,推測死亡時間正是22時前後,具體的屍檢報告還沒出來。”

陳天行無奈:“想弄清楚他們的死因,僅靠這份錄影帶,還不夠。”

劉建明只看一遍錄影帶,便道:“畫面中的人物剛上車便落荒而逃,顯然是受到驚嚇,據此推測,兩人可能在這之前就已死,兇手不是持槍者。”

“把時間調回22:06”

林國平照做。

畫面再次重演,韓琛舉槍,開槍。

“倒回。”

“再倒回。”

劉建明足足看了數次韓琛開槍的畫面,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轎車處,卻並無發現。

“暫停!”劉建明猛然注意到一個細節。

在轎車處沒有發現端倪,他便將注意力移到其他地方,當掃過王強時,他發現了一個忽略的細節。

“他為什麼沒有閃躲動作?”

“也不採取反擊?”

“不對,他反擊了,像是扔出什麼東西!”劉建明囑咐道:“小林,把你的程式再套一遍。”

林國平依言套入了那份運動捕捉色彩程式,畫面中,紫色光點掠向受害者。

受害者抬起手,想要反擊,卻沒有任何實質性動作出現。

看了看林國平寫的程式,劉建明糾正:“小林,加一條資料,300—500米/S運動軌跡,影象色彩:黃色。”

林國平照做。

這番操作後,白色基調的畫面出現新的細節:當紫色光點掠出同時,與之相對,一道黃色光刃,從王強手中掠出。

那道黃色光刃,並未擊中韓琛,在高速運動時軌跡發生偏移,產生了一條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