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公司上班,要在外面創業的公子哥,男主自己也是帥得一匹,但是創業失敗了,住在自己的公寓沒有回家,在酒吧買醉就和女主相遇了。

還有就是他的文筆更加的好,兩人之間的點點滴滴描寫的更加的細膩純情,文字更加的優美,畢竟這十多年沒日沒夜的看書學習不是沒有效果的,兩世加起來看書的時間海了去了,他只是創新能力差了一點。

但是隻要有一個範本,自己就能寫出自己的東西,現在是一九七八年有人要告抄襲都沒地方,這些他提前寫出來了就是原創。

十多天的奮筆疾書寫了大約十萬字,趙紅打算寫四十萬字左右,準備在去大陸上學之前完成。

趙紅向內地申請就讀北影的事情,早就有結果了,剛剛新華社社長報給上級領導的第二天,有關領導就給予批准,對於這時期有人願意來大陸學習,他們是非常的驚訝的,所以特事特辦,領導們拍板就同意了。

畢竟已經改革開放了嘛!還有這件事對於香江和大陸之間的交流也是有好處的。

趙紅第一次寫長篇小說,由於有版本可供參考,所以寫的比較順利。從生疏到流暢沒用多長時間,他自己反覆檢查和修改,直到自己再也找不到修改的地方為止。

這段時間趙紅和趙亞芝之間的來往更加的頻繁,他寫完的小說第一時間就給她看,他們有時還為了一個情節相互探討。

趙亞芝看這部小說,完全被裡面男女主人公之間純純的愛情所感動。

她在趙紅面前越來越像小說中的冉靜了,偶爾她還會撒撒嬌,他們的感情變得更加的深厚起來,她還說她一定要演這個角色,他當然求之不得,有時候趙紅看見她彷彿就是書中的冉靜。

書已經寫了四分之一左右,趙紅打算找家報社發表了,他不打算親自去報社投稿,應為他實在是太年輕了,外形條件容易被人輕視,有句話不是說嘴上無毛辦事不牢嗎?

因此他是透過郵寄的形式分別向兩家大的報社投稿,它們就是《明報》和《星島日報》,分別投了一萬字的書稿,然後又在家繼續創作了。

為什麼不一下子把十萬字全部投了呢?這是防止別人抄襲,還有可能報社刊登你的小說不認帳,雖然《明報》和《星島日報》兩家都是大報紙,應該不會做這些腌臢事,但是小心無大過總是對的。

在趙紅繼續碼字的時候,明報幾個主編在一起討論趙紅的小說,有些認為不合乎明報的定位,還有就是有涉黃的趨勢,不符合明報的嚴肅性質,有的認為這書寫的非常的細膩有感覺,雖然不怎麼和明報重點刊登的武俠小說和科幻小說種類相同。

但是應該還是有市場的,還有小說是非常純潔的,沒有什麼不健康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