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去盜屍,然後被咬死了?還有他們盜屍到底是為了什麼?”這件事蠻奇怪的,我不由向李伯多問了幾句。

“他們這一次可不是去墓地盜屍,而是膽大包天去了別人家裡盜屍,有一戶人家的女兒生病死了,他們居然在沒有下葬的時候,就去到別人家裡盜屍,然後打算再傳播一個屍變的藉口,這樣沒人敢追問這件事情了。”

“至於他們盜屍的目的嘛,你聽說過冥婚沒有?”李伯追問了一句。

冥婚?這我倒是聽過,冥婚就是為死人準備的婚宴,這種婚姻特別是在古代非常的流行。當初人們結婚訂婚年紀比較早,很多甚至都是指腹為婚,而那個時代的醫療水平非常的有限,很多少男少女沒有等到婚配年齡就已經早夭了。

但是這種雙方都一起早夭的還是比較少的,大多數情況都是一方出現的死亡。既然人都死了,這婚禮自然就進行不下去了,於是很多父母擔心如果不為他們完婚,那麼他們的鬼魂就會來家裡作祟。當然也有一些因為大戶人家對於死去兒女的不捨,想讓子女完完整整的過完一生,而婚嫁恰恰是人這一生中很重要的一環,這種情況下就催生出了冥婚。

早期的冥婚就是找到年紀相仿的同樣死去的少男少女,然後再託人說“鬼親”,雙方經過形式上的拜堂之後,把屍骨合葬在一起,這就算是成就一對姻緣。

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恰好找到年紀相仿又同樣夭折的實在太不容易了,於是又出現了骨婚,就是在死後很久再配對一起,這也不失為一種方法,很多比較貧窮的人家都是選擇這種方法。

但是一些大戶人家可就不會選擇這種方法了,他們既然死人找不到,那就打上了活人的主意。這並不是說把活人給殺了,配成冥婚,而是由活人跟死人結成名義上的夫妻。

一般這種都是窮苦人家為了錢財把自己賣身去結冥婚,這種人比上門女婿入贅還讓人看不起。當然在古代,強迫結冥婚也有很大的一部分,不過到了近代,強迫的還是比較少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