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語
《大吳會典?司憲院則例》載:"鞫獄之要,在明證據、辨真偽,使奸佞無可遁形。" 永熙三年秋,謝淵持三證以臨司憲,骸骨拓片載匠人血仇,鑄造賬冊記貪腐實據,殘頁密語藏通敵鐵證。當王維筆下的松間明月映亮獬豸冠冕,且看這一場密檔對質,如何讓磚窯白骨訴說二十年沉冤,令北斗貪紋顯形於清泉石上,在律法天平上稱量血肉與銀錢的重量。
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
永熙三年九月十七,巳時初刻。司憲院正堂的青銅香爐飄著沉水香,十二根蟠龍柱間,獬豸雕塑的獨角映著晨光,將謝淵的影子投在 "明刑弼教" 匾額上。他踏過七級玉階,青布包袱裡的證據與腰間青銅鑰匙相碰,發出清越的響聲。
"啪!" 驚堂木拍在鎏金案上,震得《吳律?刑律》冊頁紛飛。謝淵展開骸骨拓片,磚窯牆的森白骨影映在司憲卿陳大人臉上:"李邦彥,蕭氏官窯丙巳位磚窯的三百二十具骸骨,每具掌心皆刻磚模編號,與太府寺《兵器鑄造賬》一一對應。" 他抖開泛黃的賬冊,頁尾北斗殘痕與李邦彥袖口刺青暗合,"你敢說這些匠人不是被你封入窯牆?"
階下囚李邦彥的寒梅玉牌叮噹碰撞,卻掩不住眼底驚惶:"謝大人血口噴人!磚窯折耗乃工部......折耗?" 謝淵突然抽出殘頁,醋汁顯影的 "磚模即兵符" 在陽光下泛著青芒,"元興十七年冬,你以泰昌帝密語為幌,行私鑄兵器之實,每七石糧換一具弩機,尾數 ' 七' 字分贓,可是襄王親授的密令?" 他指向對方袖口,"搖光營的北斗紋刺青,與銀魚牌缺角相同,你身為清流舊部,卻甘為藩王鷹犬!"
陳大人的手指劃過拓片上的骨面刻痕,觸感如觸冰刃:"李邦彥,太府寺右曹兵器賬與你分贓竹籌的 ' 七三分成 ' 完全吻合,作何解釋?"李邦彥的喉結滾動,視線掃過謝淵手中的寒梅銀鐲 —— 那是他當年親手給匠人戴上的信物,此刻卻成了指證自己的鐵證。"司憲大人,此等偽證......偽證?" 謝淵轉向旁聽席,老瓦作陳大柱領著二十名匠人跪地,每人腕間寒梅銀鐲與骸骨牆信物無二,"匠人王二的掌心刻著 ' 丙巳 - 十九,正是你私軍弩箭的編號!" 磚模相擊聲中,陳大柱舉起帶血的磚刀,"這把斷指刀,還是你當年親賜的!"
殿外忽有秋風穿堂,松影在李邦彥臉上游移,恰似他斑駁的身份 —— 半朵寒梅玉牌與整片北斗刺青在晨光中割裂,照見二十年的雙面人生。
片尾
未時初刻,李邦彥忽然佝僂著捂住胸口,七竅溢位黑血,龍涎香混著鐵鏽味在法臺蔓延。謝淵瞳孔驟縮 —— 這氣味與殘頁記載的 "越州鶴頂紅" 完全一致。
"大人!他服了毒!" 福生搶步上前,卻見李邦彥用染血的手指向謝淵,喉間擠出半句:"丙巳位...... 磚窯......" 話未說完,已氣絕倒地,掌心緊攥的密蠟丸滾落,丸底刻著 "滅口" 二字,火漆印缺角正合襄王私軍標記。
陳大人顫抖著扯開其衣領,左肩北斗紋刺青下,半朵寒梅刻痕若隱若現 —— 正是清流黨自毀印記的舊例。"原來你......" 老臣的聲音哽咽,"當年海塘案,你竟親手將三百匠人封入窯牆......"
謝淵撿起銀鐲,鐲面刻痕與殘頁暗令在陽光下拼成完整北斗陣,陣眼處正是李邦彥的致命傷。他忽然想起父親血書中的警示:"若清流折節,必以毒丸自絕。" 此刻看著案頭未及銷燬的《兵器轉運單》,丙巳位磚窯的標記被紅筆圈了七圈,恰與匠人骸骨數量相同。
申時初刻,值房內的驗毒報告證實了謝淵的猜想:龍涎香為引,鶴頂紅為毒,正是襄王私軍的滅口標配。他將李邦彥的寒梅玉牌與鑄造賬並列,玉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