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大吳會典?刑律篇》載:“貪墨賑災銀者,不分親疏,斬立決。” 德佑二十五年春,湖廣黃州府遭遇百年不遇的洪災,長江堤壩潰決,良田萬頃盡成澤國,災民流離失所,餓殍遍野。朝廷加急調撥賑災銀十萬兩,然月餘過去,災民仍未得實惠,反有鄉紳勾結官吏,趁火打劫。都察院左都御史謝淵奉旨巡查,查訪三月,竟發現貪墨主犯乃其親舅、湖廣參政柳凇。

洪濤卷地萬民愁,賑災銀錢入私囊。

骨肉情深難蔽罪,國法如天不徇私。

朝堂敢劾親舅惡,案牘猶存赤子心。

非是無情斷恩義,只為公道照九州。

德佑二十五年春三月,湖廣黃州府連日暴雨,長江水位暴漲,衝破堤壩,淹沒良田萬頃。災民流離失所,擠在臨時搭建的草棚裡,靠啃樹皮、觀音土度日。朝廷加急撥下的十萬兩賑災銀,本該解燃眉之急,可一個月過去,災民們連半鬥米都沒領到,草棚外的屍體卻日漸增多。

都察院左都御史謝淵奉旨巡查湖廣災情,行至黃州府境,就見沿途百姓衣衫襤褸,面黃肌瘦,有孩童趴在母親懷裡,早已沒了氣息。“老人家,朝廷的賑災糧呢?” 謝淵蹲在路邊,給一個奄奄一息的老婦人遞過乾糧,聲音因憤怒而顫抖。老婦人渾濁的眼睛望著他,嘴唇翕動半天才說:“糧…… 糧被柳參政扣下了…… 他說…… 說要先修衙門……”

“柳參政?” 謝淵心頭一沉,湖廣參政柳凇,正是他母親的親弟弟,他的親舅父。自小母親早逝,舅父柳凇待他雖不算親近,卻也供他讀過三年書。謝淵不願相信,又問了幾個災民,得到的答案如出一轍 —— 賑災銀被柳凇以 “築堤、修衙” 為名扣下,只給災民發了些發黴的糙米,還縱容下屬虛報災民人數,中飽私囊。

當晚,謝淵在黃州府臨時驛館翻閱賬冊,案頭堆著湖廣佈政使司送來的賑災記錄,上面寫著 “發放大米五千石”“救濟災民三萬口”,字跡工整,蓋著鮮紅的官印。可謝淵用識墨石輕輕一擦,“五千石” 旁竟露出 “三千石” 的痕跡,“三萬口” 下面隱約有 “一萬五” 的字樣 —— 又是硫黃墨篡改的伎倆!

玄夜衛校尉趙勇推門進來,手裡捧著一疊新查訪到的證詞:“大人,我們找到幾個被柳參政趕走的糧房小吏,他們說柳參政把五萬兩賑災銀存入了鎮刑司的秘密銀庫,還讓賬房先生用硫黃墨改了賬冊。” 他頓了頓,低聲道:“還有…… 柳參政把扣下的大米,賣給了鹽商張茂德,換回了三千兩銀子,說是‘暫借’,等災後還。”

謝淵捏著證詞的手指關節泛白,指腹因用力而深深陷進紙頁。窗外雨聲淅瀝,敲打在窗欞上,如同敲在他的心上。他想起小時候,舅父柳凇曾揹著他去趕廟會,給買過一串糖葫蘆;母親臨終前,拉著他的手說:“以後要敬重舅父,他是你唯一的親人了。” 可眼前的賬冊、證詞,還有災民們餓死的慘狀,像一把把尖刀刺進他的胸膛。

“再去查!” 謝淵的聲音沙啞卻堅定,“查清楚每一筆銀子的去向,找到人證物證,一個都不能少!” 趙勇遲疑道:“大人,柳參政畢竟是您的親舅父……” 謝淵猛地抬頭,眼中佈滿血絲:“在都察院的卷宗裡,只有貪官柳凇,沒有親舅父!”

三日後,證據鏈終於完整:柳凇利用職權,將十萬兩賑災銀中的五萬兩貪墨,存入鎮刑司千戶王彪的銀庫;兩萬兩用來賄賂湖廣巡撫,讓其隱瞞災情;三萬兩購買大米高價轉賣,獲利三千兩;賬冊上的 “發放記錄” 全是硫黃墨偽造,真正發到災民手裡的,只有五千石發黴的糙米。更令人髮指的是,有三個災民因索要糧食,被柳凇的家丁活活打死,屍體扔進了長江。

謝淵連夜寫好彈劾奏疏,字字泣血,列舉柳凇十大罪狀,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