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首輔張輔等奏邊事應對十策折
德佑二十九年九月十三 卯時
破題
文華殿晨議邊庭急,群僚協策固疆圻;十策分綱籌禦寇,恭呈宸斷定安危。
承題
伏以九月十三卯時,臣等遵陛下聖旨,內閣、六部、五軍都督府官齊聚文華殿,以 “北元南越異動應對” 為議,歷三時辰,研輿圖、核邊報、辨虛實,共商對策。蓋北境急則京師震,南疆危則滇粵搖,南北萬里,需統籌兼顧,非偏執一端可安,臣等反覆權衡,擬《邊事應對十策》,恭請聖裁。
起講
臣等聞 “謀邊之要,在審勢、籌兵、足食”。陛下昨夜降旨 “邊事為重”,臣等捧詔惶懼,不敢懈怠。案頭陳列大同總兵周毅之奏、廣西副總兵林策之報、左都御史謝淵之《南北異動對比冊》,及兩廣總督盧景 “狼旗信物” 密圖,眾臣傳閱研核,見北元十萬騎壓長城,南越三萬兵屯諒山,其勢如兩拳夾擊,若不統籌應對,恐致 “北救則南失,南援則北危” 之困。議中或主 “先守後攻”,或言 “雙線設防”,或倡 “先北後南”,皆以固疆安民為要。
入手
臣等忝列中樞,掌軍國之策,每念邊軍 “枕戈待旦” 之苦,未嘗不心急。兵部尚書李嵩言 “北元勢大,需先固北疆”,戶部尚書王佐憂 “南疆糧械兩缺,遲則難支”,五軍都督府掌印官趙暉析 “京營可調之兵有限,需擇要而投”。臣等以陛下 “徹查速辦” 之旨為綱,核謝淵所奏 “二寇疑似勾結” 之證,斷北元為主、南越強為輔,其術在 “牽制我軍”,故應對之策需 “守北固南,備而待戰”。
起股
一曰兵力部署綱(三策):
其一,京營調撥。準五軍都督府議,調京營神樞營五千騎赴北疆,隸大同總兵周毅麾下,補騎兵之短;調神機營三千兵赴南疆,隸廣西副總兵林策麾下,增火器之威。神樞營需九月二十起程,神機營九月二十五開拔,皆由京營副將監軍,沿途不得延誤。
其二,邊軍整合。命三邊總督楊一清整合大同、宣府、延綏三鎮兵力,共十二萬,分守長城沿線十關,重點固大同、居庸二隘;令兩廣總督盧景整合廣西、雲南二省兵力,共八萬,分守憑祥、龍州、騰衝三關,重點防諒山、磨盤山二路。
其三,後備策應。留京營三萬兵守京師,命山東、河南備兵五萬,隨時聽調,若北疆急則援北,南疆危則援南,形成 “京營主調,省兵主應” 之局。
中股
二曰糧草排程綱(三策):
其一,北疆急補。依戶部議,除已撥大同十萬石糧草,另增冬衣三萬套、炭火五萬斤,自通州倉經宣府驛道運抵,九月底前需到齊,由大同知府親驗入庫,造冊報戶部。
其二,南疆速濟。增撥廣西龍州糙米二萬石、鹽引五百道,雲南騰衝府火藥二百箱、鉛彈萬斤,自梧州、廣州分運,沿途土司需助運,兩廣總督盧景遣兵護糧,十月初五前需至邊。
其三,開源節流。命戶部核內庫餘銀,暫撥三百萬兩充邊餉;令江南、浙江加徵秋糧十萬石,轉輸邊地,緩徵明年部分商稅以補,由戶部尚書王佐總領,不得擾民。
後股
三曰將帥人選綱(四策):
其一,北疆統帥。推三邊總督楊一清為北路統帥,節制大同、宣府、延綏三鎮,加 “鎮北將軍” 銜,賜尚方劍,許 “臨機處置邊事” 之權,需嚴督諸將守長城,不得輕出浪戰。
其二,南疆統帥。推兩廣總督盧景為南路統帥,節制廣西、雲南二省兵,加 “平南將軍” 銜,賜印信,令其協調土司兵,固憑祥、騰衝諸關,防南越與儂氏勾結。
其三,京營監軍。遣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