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洪愛國的黑歷史 (第2/2頁)
七零上海農場女知青柳如玉 能吃能睡霸王龍 加書籤 章節報錯
使用自已的碗。
這樣一來,孩子們很快就能熟悉並且記住自已的新名字了。
隨著時間的推移,洪愛國逐漸適應了這裡的生活。
雖然他曾經歷過無數次的流浪與苦難,但是到了這裡以後,他終於有了一個穩定的居所和一份溫暖的關懷。
洪愛國是那些流浪兒童中學習最認真、幹活最賣力的一個,這一點毋庸置疑。
原因很簡單,只要學習認真、幹活賣力,就能吃到帶有一兩片肉片的飯菜,而這對洪愛國來說,就是最大的動力。
因此,他在學習和幹活時,為了能夠吃到肉,總是比任何人都要拼命。
當他年滿十六歲後,為了能夠吃到更多的肉,洪愛國毅然決然地決定去參軍當兵。
洪愛國他主動選擇了條件最艱苦最危險的西藏前往服役。
就是因為,據傳聞,在西藏那裡當兵,每天都有機會吃到肉。
柳如玉也的確曾多次從她的二哥柳興華口中聽說過,他那位名叫洪愛國的戰友對肉情有獨鍾,可以說是無肉不歡,甚至看到肉就會不顧一切。
因此,這次他們來大豐縣上海農場給洪愛國帶的就是大紅腸和梅林午餐肉罐頭。
柳如玉還記得那個洪愛國當時直勾勾看著大紅腸和梅林午餐肉罐頭的眼神。
那模樣,就像是一條餓極了的流浪狗看到了一塊香噴噴的肉骨頭一樣,眼睛都直了,差點沒流出口水來!
柳如玉還看到了洪愛國他拿到大紅腸和梅林午餐肉罐頭時候他還偷偷的咽口水了,雖然動作很隱蔽,但滾動的喉結卻騙不了人。
於是,柳如玉用點頭表示贊同!
而且這個傢伙吃午飯的時候,看著肉的眼神,也是直勾勾的,吃菜專門盯著肉菜,桌上本來就沒有多少的肉菜,最後一大半都進了他的肚子裡了。
洪愛國在當兵的時候參加了對印的反擊戰,在戰鬥中,他作戰勇猛,榮立了二等功。
不過,後來他的部隊要換防的時候他死也不肯走,要繼續留在西藏當兵。
別人以為他覺悟高,其實他是因為去其他地方當兵不能經常吃到肉了!
後來轉業後,讓他好好的當轉業幹部不當,偏偏要來這裡的派出所當民警,最後就給他做了個派出所副所長,負責這一片的治安。
他選擇來這裡當派出所民警的目的是,他為了弄肉吃,這附近都是灘塗,野鳥很多,這些野鳥在他眼裡就是肉!
不過,當了派出所副所長之後,他依然死性不改,千方百計的弄肉吃,一直厚著臉皮到處找人家換肉票。
他給的價錢倒是很高,可是肉票本來就發的少,而且,大家自已也要吃肉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