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是喝不習慣。
當然,對別人說,肯定不能說難喝:
“醬香知道不?那個味道,就是醇。”
有人見幾人回來的時候,手裡好像就拿著一瓶酒:
“光貴哥,我看你們不是帶回來了嗎?
倒一點點給我們嚐嚐。”
楊光國幾人對視一眼,互相埋怨:叫你瞎顯擺,現在好了吧!
楊光貴年紀大一些,經歷多,反應比較快:
“喝了一晚上,早已經喝完。
拿回來的只是空酒瓶而已。
你們也知道,這麼貴的酒,又是第一次喝,想把空瓶子留著做個紀念。”
眾人也沒有懷疑,要是換成自己,也會把空瓶子帶回來!
不僅帶自己的酒瓶,別人不要的,也帶回來做裝飾品。
楊光國幾人見大家相信了光貴哥的鬼話,都鬆了一口氣,再也不敢吹牛逼。
老老實實的喝著高粱酒,還是光樹哥家的酒好喝。
……
王春梅作為主人,陪著一群嬸子。
一人應付一群大娘,力不從心。
沒轍,只能把好姐妹帶在身邊。
一群大娘活了幾十年,也算是見過大世面的人。
但今天,被楊光樹兩夫妻深深的上了一課。
這飯菜太豐盛。
說句難聽話,自家年夜飯都沒這麼奢侈。
王春梅見眾人有些拘謹,不好意思夾菜,作為晚輩,作為主家,給每個長輩夾了幾片大肥肉:
“嬸子,吃菜,這大肥肉是光樹從外面買回來的,很是下飯。”
韓母知道這肉,韓三以前還帶回來過。
現在整個大平公社,都守著楊光樹呢!
希望他多弄幾頭大肥豬肉來!
韓母跟幾個姐妹趕忙道謝:
“多謝春梅,你太客氣了,我們自己會夾的。”
眾人也不嫌棄王春梅筷子髒,夾起大肥肉就往嘴裡塞。
這年代,小地方可沒有公筷的說法。
韓三的親戚,可沒有吃過這麼肥的肉。
飽嘴,多汁,下飯,差點把自己舌頭吞掉。
王勝菊在王春梅身邊,不再大大咧咧,像一隻鵪鶉。
韓母見她這副模樣,甚是喜歡。
借花獻佛,也給王勝菊夾了一片大肥肉:
“勝菊對吧,來,吃肉。”
王勝菊正在刨著米飯,碗裡突然多了一片肉,本來就心不在焉,注意力不集中,現在,給嚇了一大跳。
聽到聲音,抬頭一瞅,是韓三他娘:
“多、多謝嬸子。”
說完,又不好意思起來,心跳的更加厲害。
韓母也沒問東問西,一是孩子比較害羞,二是這年代,孩子基本也作不了主,問再多也沒用。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小孩沒啥發言權。
看對眼,等著嫁人就好。
見嫂子的舉動,七大姑八大姨也認真的觀察著王勝菊。
妮子長得標緻,配韓三綽綽有餘。
就是年紀大了一點,應該有十七八歲了!
不知道有沒有在大隊悄悄跟人滾過稻草堆,鑽過苞米地。
儘管韓三已經25歲,但也希望他找一個黃花大閨女。
人都是自私的,不想自家孩子吃虧,只想著佔便宜。
……
王勝菊爹孃接到通知,就向大隊長請了假。
下午不再去上工,等著親家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