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是喝不習慣。

當然,對別人說,肯定不能說難喝:

“醬香知道不?那個味道,就是醇。”

有人見幾人回來的時候,手裡好像就拿著一瓶酒:

“光貴哥,我看你們不是帶回來了嗎?

倒一點點給我們嚐嚐。”

楊光國幾人對視一眼,互相埋怨:叫你瞎顯擺,現在好了吧!

楊光貴年紀大一些,經歷多,反應比較快:

“喝了一晚上,早已經喝完。

拿回來的只是空酒瓶而已。

你們也知道,這麼貴的酒,又是第一次喝,想把空瓶子留著做個紀念。”

眾人也沒有懷疑,要是換成自己,也會把空瓶子帶回來!

不僅帶自己的酒瓶,別人不要的,也帶回來做裝飾品。

楊光國幾人見大家相信了光貴哥的鬼話,都鬆了一口氣,再也不敢吹牛逼。

老老實實的喝著高粱酒,還是光樹哥家的酒好喝。

……

王春梅作為主人,陪著一群嬸子。

一人應付一群大娘,力不從心。

沒轍,只能把好姐妹帶在身邊。

一群大娘活了幾十年,也算是見過大世面的人。

但今天,被楊光樹兩夫妻深深的上了一課。

這飯菜太豐盛。

說句難聽話,自家年夜飯都沒這麼奢侈。

王春梅見眾人有些拘謹,不好意思夾菜,作為晚輩,作為主家,給每個長輩夾了幾片大肥肉:

“嬸子,吃菜,這大肥肉是光樹從外面買回來的,很是下飯。”

韓母知道這肉,韓三以前還帶回來過。

現在整個大平公社,都守著楊光樹呢!

希望他多弄幾頭大肥豬肉來!

韓母跟幾個姐妹趕忙道謝:

“多謝春梅,你太客氣了,我們自己會夾的。”

眾人也不嫌棄王春梅筷子髒,夾起大肥肉就往嘴裡塞。

這年代,小地方可沒有公筷的說法。

韓三的親戚,可沒有吃過這麼肥的肉。

飽嘴,多汁,下飯,差點把自己舌頭吞掉。

王勝菊在王春梅身邊,不再大大咧咧,像一隻鵪鶉。

韓母見她這副模樣,甚是喜歡。

借花獻佛,也給王勝菊夾了一片大肥肉:

“勝菊對吧,來,吃肉。”

王勝菊正在刨著米飯,碗裡突然多了一片肉,本來就心不在焉,注意力不集中,現在,給嚇了一大跳。

聽到聲音,抬頭一瞅,是韓三他娘:

“多、多謝嬸子。”

說完,又不好意思起來,心跳的更加厲害。

韓母也沒問東問西,一是孩子比較害羞,二是這年代,孩子基本也作不了主,問再多也沒用。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小孩沒啥發言權。

看對眼,等著嫁人就好。

見嫂子的舉動,七大姑八大姨也認真的觀察著王勝菊。

妮子長得標緻,配韓三綽綽有餘。

就是年紀大了一點,應該有十七八歲了!

不知道有沒有在大隊悄悄跟人滾過稻草堆,鑽過苞米地。

儘管韓三已經25歲,但也希望他找一個黃花大閨女。

人都是自私的,不想自家孩子吃虧,只想著佔便宜。

……

王勝菊爹孃接到通知,就向大隊長請了假。

下午不再去上工,等著親家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