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姑父道:“是啊娘。”

何氏指著她們的鼻子:“你們一個爹肚子裡生出來了,遇到事情不僅不同甘共苦,反而相互推諉扯皮。是我教育的失職啊。”

方益對何氏道:“不關你的事情。”

又對兩個女兒道:“我知道你們對南星在家裡頗有微詞,沒想到竟然想賣了南星。”

“既然如此,咱們算一筆賬吧。”

方益拿出一本賬本,道:“你們小弟(方雅,江南星父親)當初出門的時候,沒要家裡一分錢,南星他娘給了五十兩聘禮,你弟弟還留了三十兩在家。”

“你弟弟嫁過去第一年,老大你受傷,花了二十五兩,別說你沒用,用的就是你弟弟留得錢。”

“你弟弟嫁過去第三年,老二你和別人打架,打傷了人,人家要你賠八十兩,你不敢告訴家裡,偷偷給你弟弟寫信說不給你就死了,你弟弟給你寄了一百兩。剩下的二十兩,你還藏著喝酒。”

“你弟弟嫁過去第四年到第九年,每年都會給我們老兩口寄十五兩養老。”

“這些年,家裡添置了什麼東西,你們也都看著,沒少用你弟弟的錢。我沒什麼本事,一年到頭行醫可能能留下十兩銀子。”

“你弟弟這前前後後,給家裡了二百二十兩,怎麼,南星在家裡吃了口飯,還幹活,成欠你們的了。”

大姑也是剛知道,自己妹妹竟然問弟弟要了一百兩,掩著不甘心道:“娘,是我想錯了,是我對不起弟弟,對不起南星,以後我一定把南星當親兒子對待,我……”

還不等她發誓,何氏道:“親兒子?老大,你會把親兒子送去當小侍嗎?”

大姑道:“爹,我錯了。”

又對江南星道:“南星,你能原諒大姑嗎?”

江南星不說話,沒看她。逼他做什麼,沒一點道歉的誠意。

二姑想著娘和爹手裡,起碼有上百兩銀子,心頭火熱,對著江南星道:“南星,二姑也錯了,你能原諒二姑嗎?”

方益道:“口說無憑,憑你們之前做的事情,我是一點不相信你們。”

“這樣吧,你們倆寫個字據。以後不會對南星的婚事指手畫腳,南星不能為侍,只能為夫……不然你們倆天打五雷轟,暴斃而亡。再隨我去官府蓋個章。願意嗎?”

大姑和二姑想著銀子,道:“娘,我們願意。”

“你們夫郎呢?”

大姑父和二姑父不敢說話,只道:“娘,願意的。”

“行,寫吧!”

大姑和二姑站起來,被方益斥責:“跪著寫!”

“是。”兩人低眉搭眼的又跪了下去。

“娘,爹,寫好了。”

方益知道她們倆惦記著那點銀子,之前不願意說也是因為這個。

以後的事情誰能說的準呢。

就先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