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慈來到法醫部,法醫經過屍檢,遞給他幾份報告:

死者於洋,男,屍長173,體重約140斤,死亡原因為左右腎臟被利器刺穿,破裂後導致失血過多死亡,經檢測體內無藥物以及毒物殘留,致命傷口留下的刀痕經確認系現場遺留的兇器所匹配。經檢查,死者發育正常,身上無其他傷痕以及內傷!

何花,女,屍長158,體重約92斤,死亡原因為心臟被利器刺穿,破裂導致失血性死亡,體內無藥物毒物殘留。左胸口有一處重疊,且有部位交錯刺穿心臟的傷口。致命傷系現場所遺留兇器……

現場遺留兇器,經過指紋提取,採集到8枚指紋殘留,經過匹配,系死者兩個所留,未檢測到第三人指紋殘留。

女性死者手指甲縫中的白色纖維材質,經過檢測,和刀柄處的殘留白色纖維材質屬於是同一種。纖維材質由60%純棉以及40的羊絨組成,暫不能確認具體服飾。

兇器為自制雙面開刃刀,整體長25.8厘米,刀身長14.8厘米,寬2.2厘米,厚約6.5毫米,有一個粗糙的木製刀柄,長11厘米。

李慈看完疑惑問道“之前不是說是一擊致命,怎麼何花的胸口會有一道重疊部分交錯的致命傷呢?”

“我不反駁昨天的推斷,兇手確實是一擊致命”法醫說“這道有著重疊的傷口,是解剖後才發現的,一般來說,刀子扎進心臟不拔出來,所造成的出血不會太多,而女性死者體內,出血量遠遠高於一般情況。

說明兇手在死者死後,不知道什麼原因,把刀拔出來過,隨後又按照原傷口插了回去,我猜測可能是兇手把刀拔出去後,放在兩名死者手上沾滿血手印吧,他這麼做,可能也是想混淆偵查方向”

“兇手還真是拙劣的偽裝啊”李慈冷哼道。

另一方面,偵察員對死者的工作以及人際關係走訪調查,並傳回訊息。

“李隊,死者兩人的同事說,於洋是和何花兩人是自由戀愛,兩人談戀愛一年多,同居接近一年,兩人在工作中很少和同事發生矛盾。

另外還查到,有一個叫做曹文的男人,在案發當晚讓外賣小哥送去一束有著24朵紅色玫瑰的花束。

死者的同事則透露,每逢一些情人之間的節日,這個人都會讓外賣小哥送去一束玫瑰花。

前不久的214情人節,他還前去何花的公司進行深情表白,後來和於洋發生一些矛盾,兩人因為何花的關係還動起手來,後面曹文就沒踏足他們的公司。

而當天曹文離開前曾說過一些威脅之類的狠話,他說的是‘你們不會有好結果的,只有我才是最愛她的人,看著吧’!

另外一件事就是前幾天於洋的一位客戶,家中滲水懷疑是於洋沒有設計好,跑去他們公司大吵大鬧,要求賠償損失。

而那天他沒有獲得想要的解決方案,在於洋公司大鬧一通,放下幾句我不會讓你們放過你們的狠話,就接了電話匆匆離開了。

經調查這個男人叫做吳忠。”

李慈問道“他們兩人找到了嗎?”

“我們只找到了曹文在外面租住的房子,這套房子在死者兩人公司附近,剛好可以看到死者兩人的公司,我們進去後並沒有找到平時生活中所用的物品,以及生活痕跡,只在房間裡發現一個望遠鏡及支架,透過觀察後確認,推測這處出租屋,是曹文用來偷窺何花的地方,他的其他住所,目前正在尋找。”偵察員說道“而吳忠也沒有找到人,我們找到他家時,他鄰居說兩天沒見到人了,也不知道跑哪裡去了,我們就留下了電話,讓吳忠鄰居有情況立刻聯絡我們”

“辛苦,先去忙吧”

經調查,曹文,28歲,身高170,學歷高中,單身未婚,外地戶籍,以前有過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