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槍口”、“觸黴頭”、“當炮灰”。

鄧超坐到辦公室,看見辦公室桌上放著一份材料。

材料的外殼寫的就是關於“魔方酒吧涉毒案件調查情況”,下面寫著一個人名“謝志遠”。

很明顯這個案子中與毒品相關的調查,是禁毒大隊謝志遠他們負責的,這份材料就是謝志遠的調查回覆。

魔方酒吧這個案子當晚抓回來的人很多,可是真正涉及到案子的就比較少了。

其實當天晚上剛開始沒多久,警方就來了,所以酒吧的生意還沒有到達一天之中的最頂峰。

一般在酒吧中玩的最嗨的時候,就是凌晨十二點,人越多玩的就越嗨,“特殊表演”、“玩藥丸的”、“拉皮條的”都會慢慢出現,然後直到凌晨兩三點結束。

當晚警方過來的時候,剛到九點過,所以大量的人看見酒吧被警方團團圍住之後,就自已散去了。

除了酒吧大廳裡有一部分的散座中的顧客是“老玩家”被抓到,還有就是吳小龍那個包間裡,那幾個跳舞的女孩因為在陶無忌的“脅迫下”被迫吃了一些“藍色小藥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