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我回去了。” 葉鳳告別。

“你弟弟給孩子們買的禮物,滿滿兩箱,你都拿回去。” 汪蘭芳按汪真的吩咐,已經將孩子的各自喜歡的玩具和衣物都分好了。

“媽,等明天他們放學了自己過來拿,現在太晚了。”

“你弟弟給你買的項鍊,金閃閃地。” 汪蘭芳笑眯眯地說道。

“媽,弟弟不容易,別讓他花錢了,以後還要找老婆。”

葉鳳總是替弟弟著想。

在汪真的心中,大姐對自己是最好的。

“那行,明天晚上把孩子都帶過來,你走吧,路上小心。”

汪蘭芳送走大女兒,關上了大門。

老兩口手拉手進了臥室。

客廳裡頓時一片黑暗。

樓上的汪真睡的很香。

大姐說不會出酒,只是太累了,讓他好好睡一覺。

老兩口這才放心地躺在了床上。

“老頭子,你說這麼短的時間裡能行嗎?”

“說不準,葉鳳倒有這個能力,我們也要多個心眼才是,遇見合適的別讓人家跑了。”

“要是不準呀,我怕是真的會死不瞑目了?”

“好好的,說什麼呢?再說孩子的婚姻大事,能是我們決定的?放手吧!活好自己。”葉大勇將老伴抱在自己的懷中。“睡吧!”

“你說那簽字的管用嗎?他不會反悔吧!”

“睡吧,乖…”

“哎!不結婚,死不瞑目!”

哎——

哎——

一陣沉默後,臥室的燈熄滅了。

**

第二天,汪真被大姐吵醒了。

“起床,小弟,吃完飯姐帶你去個好地方。”大姐看起來很興奮。

“什麼地方?” 汪真懶洋洋地伸手拿衣服,嘴裡打哈欠。

“你可不許反悔,昨天晚上白紙黑字寫著的?找物件呀!”

“找物件?大姐,我不想找,剛分手又找物件?沒心情。”

大姐眼睛就像兩個燈泡:“你不會反悔吧!”

汪真一臉懵逼:“反悔什麼?”

葉鳳就知道這小子不是裝傻,就是昨晚真的糊塗了。

就從母親的箱底裡拿出那張有汪真簽名的白紙,念道:

白紙上清楚地寫著:

“本人汪真,願意配合母親和大姐找結婚物件,不支援就不是汪家的人。”

大姐手指著落款處,振振有詞地講:“是不是你的簽名?”

果然,昨晚上當了。

原來喝酒都帶有目的。

他們到底藏有什麼秘密?隱瞞了自己?

汪真一時語塞。

男子漢大丈夫,說到做到。

既然是自己簽字的,那就認了。

不過認歸認,結不結婚,還得自己說了算才行。

“趕緊的,吃完飯,和我一起去大唐村。”

“大唐村?去那兒幹什麼?”汪真故意道。

“我們村的村花回來了,大姐帶你去認識認識,說不定就成了。”

大姐高興的,說的好像真的就成了。

“我不想去”

“昨天晚上你親口說的,外面的姑娘不好。

還是咱們小茅村的姑娘不光長的好,人也賢惠善良。

我問你大唐村的怎麼樣?你說那裡產的都是鳳凰。

怎麼了?你心大了,連鳳凰也看不上了?” 大姐拿昨晚的承諾說事。

汪真卻一點也不記得,自己昨晚有說過這樣的話。

喝多酒,就是這樣。

能把好事辦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