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2張月票。)“是,可那又如何?

禮法終究是禮法,長子殺了人,那就是犯了法,這就是錯了的!”

“二叔,你怎的如此”

“夏天!”

鄭梅娘出口呵斥住了李夏天將要說出口的話,她帶著些許不好意思對著李望明笑了笑。

李夏天閉了嘴,可心裡眼裡那都是不服的。

李十月放下茶杯,她在桌下輕輕的拍了李夏天一下,與李夏天眼神對視之後,她就笑著轉頭看向李望明。

“二叔,這禮法是誰定的?”

李望明有些懵,他不懂李十月怎麼就說到禮法是誰定的上頭了呢?“這禮法自是先賢和掌管刑獄律法的為官者聽帝王所需而定。”

李十月點頭,然後她又問:“這正妻囚禁長子之婦和其子,可是違背禮法?有罪也?”

“然!

可就算如此,長媳及其子且還活著,正妻有罪,但罪不至死!長子出手殺人就是錯!”

李十月再次點頭,她透過窗戶看了一眼臺下已經有人往上搬道具去了,遂回過頭加快了語速一股腦的對著李望明說:“二叔,禮法是人定的,那隻要是人,就有所偏好,難免就不公正。

就好比,在咱們村中,李有福他們就說女娘不可進祠堂,可他們卻還要我出錢去修建祠堂,這對麼?這對我而言可不就是不公平!若是宗族的祠堂對我有好處那也還好,可你說,對我來說,是有好處?還是有束縛?

所以,禮法自然不都是對的。

長子殺人情有可原,畢竟那般情況,不是他們一家子死,就只能是正妻死了。

且是正妻有罪在前!

在只有一次的性命之前,去談禮法?二叔,這不是很荒唐麼?

若是帝王少時受了長子那般的委屈,他是不是就可以在為帝時,加上這麼一條律法:正妻囚禁他人,乃為大罪,人人可殺之,殺人者無罪也!”

李十月對著李望明眨眨眼,然後她舉杯對著李望明說:“二叔,這最後一齣戲,我不知道他們會如何演。

但就我而言,我若是長子,那麼我就會再出兩刀,一刀弒父,另一刀殺弟,如此解決了根本問題,那麼也就沒有了問題。

至於律法?

我一家子都要活不下去了,要被人磋磨死了,你和我談律法?

笑話麼不是?我哪怕就是帶著媳婦孩子逃亡去,我也不會手軟的。

或者,我動個腦筋,就說有盜匪竄入,富商和正妻以及次子被盜匪所殺不幸離世,我身為家主,懸賞盜匪的項上人頭不行麼?畢竟,我已經是家主了,家財盡皆是我的,我花點子錢怎麼了?”

銅鑼聲已經再次敲響了,李十月舉杯和已經被李十月的話衝擊的不知道應該說些什麼了的李望明碰了一下杯,“二叔,我當時敢砍了八叔祖的手指頭,我就敢殺了他!

殺了他一人不夠?那就我再殺!

只要我殺的夠多,誰又能說是我殺的呢?

畢竟,是他們先不敬我阿孃,且三番兩次的挑釁於我在前的!”說過這話後,李十月轉過頭去,不再理會腦子已經亂了的李望明,她就看向樓下戲臺去了。

最後一幕戲,也是第三處高潮來了:長子護著妻兒想要離開,誰知次子不允,兩方人馬就對峙了起來。

這個時候就有人告知次子其母已被長子殺死了,次子就抽了刀去,要和長子拼命來的。

富商都傻了,他就看著長子和次子對砍,可在外經商多年的長子終究是要比次子手腳快些,次子的刀被長子挑飛了去,眼看長子的刀就要砍上去了,富商大吼:“刀下留人!”

這刀終究是沒有砍下去,長子攜妻帶子逃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