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楓當天下午去郵寄了申請公開資訊的申請書之後,生活就恢復了正常。
林楓向各個相關部門申請公開專案相關的資訊,屬於政務資訊,雖然按照規定是必須要公開的,可申請公開這些資訊也是有時間規定的。
按照規定,受理機構在收到《申請表》之後,將進行登記,並在登記之日起的十五個工作日內做出答覆。
換句話說,在林楓郵寄申請書之後,相關部門收到快遞,十五個工作日內做出答覆即可,也就是林楓需要等十五個工作日。
其實,十五個工作日就是三個星期,因為每週只有五天的工作日。
另外,答覆也分為幾種情況。
屬於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相關資訊,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不屬於受理機構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該資訊的掌握機關的名稱和聯絡方式,申請公開的資訊不存在的,也需要告知申請人。
林楓向相關部門申請的這些資訊,其實是屬於公開範圍,可就目前的情況看,應該是沒有相關資訊的。
正是因為這種情況的存在,相關部門會如何答覆林楓,自然也就不得而知,只能等到收到回覆再做打算。
這也正是極大機率會走到行政訴訟這條路上的原因。
現在是網路時代,申請資訊公開其實可以透過網路,透過網路顯然更為便捷。
可林楓申請資訊公開是為了維權,還極有可能走到行政訴訟的地步,書面申請是為了以後真的行政訴訟,向法院提交相關證據方便。
第二天上午十點左右,張宏偉辦公桌上的電話就沒停過。
建管,規劃,國土等等部門都打來了電話,給出了一個相同的訊息,就是他們收到了申請公開陽光小區拆遷改造專案資訊的申請書!
陽光小區的拆遷改造工作有工作組,張宏偉就是工作組的組長,這些相關部門的領導則是小組成員,他們收到申請書,自然是需要向張宏偉這個組長彙報的。
不是什麼大事,可卻也不能不拿著當事!
張宏偉立刻召開了視訊會議,在視訊會議上讓小組成員將申請書展示給自己看,他是政法大學畢業的,即便沒有從事法律行業,可對於這些法律程式還是很熟悉的。
“按規定,十五個工作日答覆!”張宏偉一句話就敲定了如何處理:“具體如何答覆,你們自行斟酌!”
“昨天跟綠地集團開會,已經確定了專案規劃方案,今天會有相關的材料送到你們各個部門,儘快推動審批工作!”
張宏偉說完這話就結束了視訊會議。
很顯然,他是要這些相關部門在第十五個工作日答覆,同時加快相關審批手續。
說白了就是拖延一下時間的同時,儘快將該審批的手續走完。
“小孫,進來一下!”張宏偉沉聲說道。
秘書小孫立刻走了進來,恭聲說道:“張市長!”
“去聯絡一下各個律所,問問情況!”張宏偉臉色有些不太好看。
“問什麼?”秘書小孫小心翼翼的問道。
張宏偉將各個部門收到申請書的事說了一下,而後說道:“我注意到,那些申請書第一個簽名都是林楓,去問問有沒有律所代理陽光小區的事了!”
秘書小孫立刻答應出來,去外面打電話去了。
這種事情,他不可能逐一的給律所打電話,只需要給律協打電話就行,律協那邊自然會問清楚給他回饋資訊。
時間不長,律協那邊就回了資訊,整個臨泰沒有律所代理陽光小區的事。
“張市長,問清楚了,沒有律所代理陽光小區的事。”秘書小孫進來跟張宏偉彙報道。
“這麼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