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支龐大的農兵對城裡發生的事情一無所知,他們眼裡只有這幾百名後金士兵,在那位白袍騎士的率領下,近萬人馬就這樣沉默的向前挺進。現在距離拉得相當近了,可以看清楚他們的裝備了,這支部隊裝備的一大特色就是雜,雜得很!絕大多數人別說皮甲棉甲了,連戰襖都沒有,很多人都是莊稼漢打扮的,盾牌很簡陋,不過還能擋住流矢,就是兵器慘了點,連最普遍的長矛也沒能大量裝備,上萬人的部隊,拿火槍的,拿鍘刀的,拿斧子的,通通都有,有不少人甚至拿著柴槍!果然是沒有最爛,只有更爛,連衛所官兵的裝備都比他們強啊,就這樣的裝備還敢跟滿洲鐵騎野戰?簡直就是找死!塔布倫的目光落在那一百來名騎兵身上,在他看來,這一百來人就是整支部隊的核心,幹掉了這一百多騎,這上萬人馬就會崩潰,接下來,不外乎是一場屠殺罷了。不過這群烏合之眾也挺有意思,居然一點都不怕,真不知道該誇他們勇敢還是該罵他們愚蠢了。

那名白袍將領也在打量自己的對手,目光從那高大健壯的戰馬和精利的盔甲兵器上掠過的時候,露出一絲羨慕。

僅此而已。

他揚起右手,身邊的號手吹響號角,嗚---嗚---號聲震天,湧動的人潮戛然而止,弓箭手和火槍手越眾而出,列隊,長槍兵蹲下,矛杆插入地面,後面的人用腳頂著,槍尖密密麻麻,看上去就像一大片蘆葦,這是標準的以步拒騎戰術。那些拿著刀斧鐵錘的留在後面,看樣子是充當啦啦隊的,一番調動略顯雜亂,卻很到位,該前出的弓箭手火槍手絕沒有一個留在後面,該呆在後面的也沒有一個跑到前面來。塔布倫心頭微凜,看來對手並非等閒之輩啊!他的麻煩還遠不止於此,那名看起來很文雅的白袍將領縱馬在陣前飛馳,聲音聽起來不是很響亮,但是字字清晰:“等一下韃子衝過來,不要慌張,等他們接近到百步之後,火銃手先開火,弓箭手再放箭,火銃手打完一槍,弓箭手射完三箭後馬上退入陣中……長槍兵不能動,沒有命令,哪怕韃子的馬蹄踩到你的身上,也不能動!不必用槍去刺,就這樣用槍尖對準韃子的戰馬,等著它們自己撞上來,明白嗎!?”

千軍萬馬轟然應諾:“明白!”

白袍將領圈轉馬頭,揚鞭指向已經排出牛角陣準備衝鋒的後金軍隊,聲音激憤:“韃子破邊而入,縱橫京畿一月餘,焚我城池,戮我百姓,淫我婦女,血債累累,罄竹難書!他們的所作所圍,這一路上你們都看到了,我等身為大明的大好男兒,還要讓這幫畜生在我們面前猖狂到什麼時候!如果你們還有一點血性,今日就隨本官在這裡,與這幫畜生決一死戰,殺絕他們每一個人,用他們的血償還他們欠下的血債!!!”

近萬人馬嘶聲狂吼:“殺絕他們!!!”

近萬個喉嚨裡發出的怒吼匯成一道霹靂,幾乎震散了漫天烏雲。塔布倫眼皮跳了跳,露出一絲獰笑:“氣勢倒是挺嚇人的,不過,我也不是嚇大的!”手掌揚起,狠狠劈下:“進攻!讓這幫明狗知道我們的厲害!”

數百騎兵齊聲吶喊,一夾馬腹,戰馬狂嘶,撒開四蹄徑直朝著明軍的方陣衝去。他們顯然並沒有將這近萬人馬放在眼裡!別說,他們還真有驕傲的本錢,因為他們是騎兵,在這大平原上,騎兵幾乎是無敵的,沖垮十倍、二十倍於己的敵軍步兵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步兵在大草原上對抗騎兵,實在太需要勇氣,而明軍缺的,偏偏就是勇氣,他們有信心一次就將這支明軍沖垮!

地面凍得硬梆梆的,對於騎兵來說,這是一個相當有利的條件,戰馬跑起來很省力,衝擊力也就更強了。數百騎在兩裡外緩緩加速,每往前推進一段就狂喊一聲“萬勝”,開始的時候還不怎麼樣,等到速度提起來之後,吼聲和蹄聲混合,滾雷一般,雪粉揚起數丈之高,像是颳起了風暴,地面震動,甲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