嘩啦啦!
這一次,秦安丟了十斤鮮肉。
然而,叢林狼還是無動於衷。
它們眼神堅定。
彷彿要入黨。
觀眾們嘲笑的越發厲害。
直言浪費。
還說不如拿這些鮮肉涮火鍋。
“我就不信你們意志力這麼堅定!”
“有能耐一整天都不要吃!”
秦安不服氣的道。
接著,他前去準備魚竿、魚餌和水桶。
昨天喪彪擔心自己,專程來看望。
今天自己必須陪它去釣魚。
“喵喵!”
看到秦安在收拾漁具,喪彪頓時激動的小炮而來。
直接跳在秦安的肩膀上。
隨時準備出發。
由於大院裡的動物們實在太困,再加上還要提防狼群,因此今天沒有一隻動物,願意跟隨。
即便是阿寶,也在慵懶的睡覺,時不時的打著哈欠,絲毫沒有願意起身的意思。
“看來今天只有你陪我了!”
秦安伸手輕輕撫摸著喪彪。
後者彎著腰。
扭動著身子。
故意做出很妖嬈的姿勢。
還一臉享受。
看上去,魅惑十足,宛若妲己附體。
一舉一動,直接玷汙了這個霸氣的名字。
一切準備就緒,就在秦安準備出發的時候,他驚奇的發現,鮮肉消失了。
丟在大院外面的鮮肉,消失的乾乾淨淨。
連渣渣都沒有剩下。
“哈哈哈!”
秦安忍不住的笑了起來。
他走到狼群面前。
挑了挑眉。
“你們終究還是餓的忍不住了。”
“到底是誰吃了我的鮮肉?”
“站出來!”
可……
每一頭叢林狼都保持著一動不動的姿態。
不僅如此,有的還仰起頭,故意不與秦安對視。
“做狼,要敢作敢當!”
秦安苦口婆心的道:
“誰偷吃了我的鮮肉,我希望儘快站出來。”
“我並非要責備你。”
“也不需要你的賠償。”
“而是,要獎勵你!”
其實,秦安一眼就看出了是誰偷吃的。
因為吃過鮮肉的叢林狼,嘴唇會裹上一層油水。
在陽光的照耀下,特別明顯。
他之所以不將其指認出來。
主要是想要馴服這些叢林狼。
為了馴服它們,秦安不介意玩點陰謀詭計。
說罷,他立刻回到庫房。
再次出來的時候,手裡又提著幾斤的鮮肉。
“只要你願意站出來。”
“鮮肉管飽。”
“想吃多少,就有多少。”
秦安的手段很簡單,就是用肉砸。
一斤不夠,那就十斤。
十斤還不夠,那就二十斤、三十斤、一百斤……
他就是要讓這些叢林狼意識到,只要願意跟隨,從此以後,吃喝不愁。
雖然每次購買鮮肉,需要花費一萬聲望值。
但為了當上狼王,秦安決定豁出去了。
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如果你用金錢無法打動一個人,那就說明,一定是你給的錢少了。
叢林狼不在乎錢。
只在乎肉。
那就瘋狂的砸肉。
望著秦安手裡的鮮肉,終於,有一頭叢林狼的身形開始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