嘩啦啦!

這一次,秦安丟了十斤鮮肉。

然而,叢林狼還是無動於衷。

它們眼神堅定。

彷彿要入黨。

觀眾們嘲笑的越發厲害。

直言浪費。

還說不如拿這些鮮肉涮火鍋。

“我就不信你們意志力這麼堅定!”

“有能耐一整天都不要吃!”

秦安不服氣的道。

接著,他前去準備魚竿、魚餌和水桶。

昨天喪彪擔心自己,專程來看望。

今天自己必須陪它去釣魚。

“喵喵!”

看到秦安在收拾漁具,喪彪頓時激動的小炮而來。

直接跳在秦安的肩膀上。

隨時準備出發。

由於大院裡的動物們實在太困,再加上還要提防狼群,因此今天沒有一隻動物,願意跟隨。

即便是阿寶,也在慵懶的睡覺,時不時的打著哈欠,絲毫沒有願意起身的意思。

“看來今天只有你陪我了!”

秦安伸手輕輕撫摸著喪彪。

後者彎著腰。

扭動著身子。

故意做出很妖嬈的姿勢。

還一臉享受。

看上去,魅惑十足,宛若妲己附體。

一舉一動,直接玷汙了這個霸氣的名字。

一切準備就緒,就在秦安準備出發的時候,他驚奇的發現,鮮肉消失了。

丟在大院外面的鮮肉,消失的乾乾淨淨。

連渣渣都沒有剩下。

“哈哈哈!”

秦安忍不住的笑了起來。

他走到狼群面前。

挑了挑眉。

“你們終究還是餓的忍不住了。”

“到底是誰吃了我的鮮肉?”

“站出來!”

可……

每一頭叢林狼都保持著一動不動的姿態。

不僅如此,有的還仰起頭,故意不與秦安對視。

“做狼,要敢作敢當!”

秦安苦口婆心的道:

“誰偷吃了我的鮮肉,我希望儘快站出來。”

“我並非要責備你。”

“也不需要你的賠償。”

“而是,要獎勵你!”

其實,秦安一眼就看出了是誰偷吃的。

因為吃過鮮肉的叢林狼,嘴唇會裹上一層油水。

在陽光的照耀下,特別明顯。

他之所以不將其指認出來。

主要是想要馴服這些叢林狼。

為了馴服它們,秦安不介意玩點陰謀詭計。

說罷,他立刻回到庫房。

再次出來的時候,手裡又提著幾斤的鮮肉。

“只要你願意站出來。”

“鮮肉管飽。”

“想吃多少,就有多少。”

秦安的手段很簡單,就是用肉砸。

一斤不夠,那就十斤。

十斤還不夠,那就二十斤、三十斤、一百斤……

他就是要讓這些叢林狼意識到,只要願意跟隨,從此以後,吃喝不愁。

雖然每次購買鮮肉,需要花費一萬聲望值。

但為了當上狼王,秦安決定豁出去了。

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如果你用金錢無法打動一個人,那就說明,一定是你給的錢少了。

叢林狼不在乎錢。

只在乎肉。

那就瘋狂的砸肉。

望著秦安手裡的鮮肉,終於,有一頭叢林狼的身形開始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