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有誰不知道方眠?如果真的不知道,那就是喝酒的地方去少了,哪裡的酒肆沒人談起方眠?
馬翎雁初入江湖沒幾天就已經聽到了這個名字,那時正是她最興奮的時候,哪怕身上還有一些錢,也會選露天的酒場吃喝,就聽到了一桌人談起宿柳君。
當時也正是方眠名頭最盛的時候,他已經做出了幾件炸雷響的大事。
光聽名字她還以為是個正人君子,後來才知道宿柳是什麼意思,她當時心裡就有火氣,發誓一定要找他殺掉不可,更是堅定了自己要在江湖上闖蕩的念頭,心想已經不是關乎自己的愛好了,是為了天下所有受苦的人。
方眠一手負在背後,溫雅笑道:“當日在黃郊集上見到女俠,就覺得姑娘不俗,以後每次與人談起,無不說挑起大指說一聲‘高義’,沒想到姑娘不僅品行高尚,真實相貌也跟仙子一般。”
馬翎雁冷眼看著他,緩緩開解手裡長條包裹,取出一柄挺直長刀,此刀與雁翎刀有些相似,只是沒有反刃,沒有用什麼好材料,但拔刀時隱隱有血腥氣,可見得它切過的脖梗一定不少。
方眠見過這把刀,那日在黃郊集上,他剛做了一件大事,有個小嘍囉把他認了出來,於是引來了十幾個好漢的追殺,黑麵婦就是其中一個,而且是唯一一個女的。
他的腦子素來可以將每個女人都記得很牢,況且那一日馬翎雁很特別,就好像與自己有什麼滔天的仇恨一樣,一把長刀拼了命往自己身上砍。
眠花宿柳俏郎君,梅花塗血毒雙鉤。他的雙鉤要起人的性命來不比勾搭女人的功夫差,那天追殺他的十幾個好漢,沒有幾個能完整活著回去的,可是他到了最後卻還沒有殺了她念頭。
見到馬翎雁連一句話也不願意說,直接就掏出了殺人的傢伙,方眠就沒有再笑了,甚至還嘆了一口氣:“其實說實話,我是真的不想殺你,我方眠出道多年,可以說是各種的女人都見過,什麼樣的女人也都嘗過……”
馬翎雁根本就不想聽對方說完,已經持刀衝了過去,她從一開始就想殺死對方,甚至可以說,要殺死對方就是她一直留在江湖的理由。
她曾經有一次機會,但那時候的她實力還很弱,哪怕與十幾個人聯手,也不是他的對手,甚至要不是對方手下留情,她就已經死在了皇城邊外。
方眠甚至都沒有改變動作,只是站在那裡,竟然還要繼續說:
“其實要不是因為你的出現,那天之後我就已經要收手了,畢竟下到娼女,上到皇妃,我方眠都已經嚐了個遍,已經覺得無趣,可是你卻讓我知道,這世上還有不同的女人,還有我從來也沒有嘗過的女人。”
馬翎雁面色一變,不過她很快就將這些話當做了對方的胡言亂語,臉上殺機不變,手裡長刀一起,疾向方眠肩膀劈落。
方眠略向右閃,看準對方一刀劈下時還有餘力,又向後一退,準確躲過對方連續兩擊,竟好像絲毫沒有費力。
馬翎雁面色又變,明顯感受到對方的實力又增長了不少,她本來以為以自己的天賦,離上次敗在他手裡已經過去了不少時間,現在至少也該能夠趕上他,卻沒想過差距反而像是變大了。
其實方眠的天賦一點都不次於馬翎雁,現在馬翎雁的實力已經逼近一流武者,可他卻早就是真正的高手,不然他也不能做到得罪天下貴族,還能一直活得逍遙。
方眠又退開幾步,他一直都在看著馬翎雁,其實他今天本來是想與美名遠播時華彩衣痴雲膩雨一夜,可現在卻發現自己已經沒了興致,只覺得就這麼與對方相望一夜也好過他人羨慕的過往笙歌。
馬翎雁咬牙切齒,彷彿又回到了一年多前自己第一次追殺他時,好像自己根本無能為力,以前所學的種種招式完全無法用上,只能被對方輕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