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綱要

本書計十五篇,乃民國十五年予在上海滬江大學講《中國哲學史》時所手編之講義也。今略加修改,以成是書。

理學行世幾千年,與國人之思想關係甚深;然其書率多零碎乏條理,又質而不文,讀者倦焉。雖有學案之作,人猶病其繁重,卒不能得其要領也。是書舉理學家重要學說,及其與前此學術思想之關聯、後此社會風俗之影響,一一挈其大要,卷帙雖少,綱領略具,讀此一編,於理學之為如何學問,可以知其大概矣。故名之曰《理學綱要》。

自宋迄今,以理學名家者無慮千人;然其確有見地、不與眾同者,不過十餘家耳。茲編即以是為主(其大同小異者即附其人之後,如慈湖附象山後是也),其無甚特見者,總為一篇,敘其名氏傳授,以見斯學之源流派別而已。諸賢事蹟,限於篇幅,未及詳敘;如欲尚論其世,固有史傳及諸家學案在也。

理學與古代哲學及佛學皆有關係,近人類能言之,然所見者似皆非真也。茲故別為一篇論之,雖似旁文,實為斯學來歷,了此則理學中重要之說,皆迎刃而解矣,不可不細讀也。

數術非中國哲學正宗,然亦自成一派,且與社會思想關係頗深,世多目為索隱行怪,甚或斥為迷信,非也。數術家之所言,雖未必確,以為迷信,則實不然。真知數術家之所言,乃知迷信之流自附於數術者,悉非其實耳。茲總為一篇敘之。邵子雖以數術名,實於哲理發明為多,數術非所重也,故別為篇。

理學特色在於躬行實踐,非如尋常所謂哲學者,但厭好奇之心,馳玄遠之想而已。諸家之說,各有不同,非好為異也。補偏救弊,立言固各以其時;殊途同歸,轍跡原無須強合。又有前人見其淺、後人見其深者,此則思想演進,次第當然;當知其易地皆然,不必存入主出奴之見也。茲編於諸家相承相矯,及其同時分爭合一之故,並詳析言之,以見學術演進之跡。至於各人受用,則或因其性之所近,或矯其習之所偏,有難範以一律者,非茲編之所能言也。

民國十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武進呂思勉識

緒論 今之人有恆言曰“宇宙觀”,又曰“人生觀”,其實二者本系一事。何則?人者宇宙間之一物,明乎宇宙之理,則人之所以自處者,自得其道矣。

哲學非絕人之事也。凡人所為,亦皆有其所以然之故,即哲學之端也。雖然,此特隨事應付耳。若深思之,則我之所以處此,與此事之究須措置與否,乃皆有可疑。(如飢而食,特應付事物耳。見在之飲食,是否相宜?食而生,不食而死,孰為真是?凡飲食者,未有能言之者也。一一窮究之,即成哲學矣)恆人為眼前事物所困,隨事應付且不暇,更何暇遊心於高遠?然一社會中,必有處境寬閒,能遊心於遠者;又必有因性之所近,遇事輒喜思索者。乃取恆人所不暇深思,及其困於智力、不能深思之端,而一一深思之,而哲學於是乎起矣。

然則哲學非隨事應付之謂也。隨事應付,恆人本自能之。所有待於哲學者,則窮究宇宙之理,以定目前應付之法耳(以非窮究到底,則目前應付之法,無從證為真是也)。然則哲學者,窮究宇宙之理,以明立身處世之法者也。故真可稱為哲學家者,其宇宙觀及人生觀,必有以異於恆人;而不然者,則不足稱為哲學家。有一種新哲學興,必能改變舊哲學之宇宙觀及人生觀;而不然者,則不足稱為新哲學。

吾國哲學,有三大變:邃古之世,本有一種幽深玄遠之哲學,與神教相混,為後來諸子百家所同本。諸子之學,非不高深;然特將古代之哲學,推衍之於各方面,其宇宙觀及人生觀,初未有所改變也。西漢、魏、晉諸儒,不過發揮先秦諸子之學,更無論矣。此一時期也。佛教東來,其宇宙觀及人生觀,實有與吾國異者。吾國人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