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娘給時箏遞筷子,“那不行,你是大姐,必須等你上桌了才能吃,不然還叫什麼一家人。”

時箏看向三小個,“你們也這樣覺得?”

“必須的,姐不來吃飯,再好吃,我也不會吃的。”

儼然時箏就是主心骨,再聽聽一家人這三個字,顯然隔壁那個斷腿的被排除出去了。

這是個好現象,不投入情感,就不會受到傷害,沒有愛哪來的恨,對這個爹,幾個孩子把他當陌生人最好不過,也省的影響心情。

時箏給每個人的碗裡都夾了一塊紅燒肉,油汪汪的,在所有人期待下,時箏吐出了那兩個字。

“開飯。”

“耶!”

……

就這樣,日子不鹹不淡的又過了幾天,時箏本以為蕭大山認定她是惡鬼,一定會找機會鬧事,結果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時箏嚇破了膽,蕭大山屁都沒放一個。

每天有啥吃啥,除了需要上廁所時需要喊二蛋幫忙,其餘時間,那叫一個老實。

時箏總覺得哪裡不對,她私下觀察了兩天,這才發現蕭大山為啥那麼老實。

原來是原主娘趁她不在的時候偷偷跑去那個屋罵蕭大山,從頭到腳的罵,言語間全是對蕭大山吃乾飯的嫌棄,還有想要分開過的打算。

這把蕭大山嚇住了,以前原主娘說這些話他根本不當回事,壓根不怕原主娘,覺得原主娘就是嘴上硬的紙老虎,沒了他,一家人早餓死了。

現在腿一斷,時箏和原主娘幾個人非但過得不差,反而隔三差五的吃肉,日子過的更好了,蕭大山受到嚴重打擊。

原來家裡有他沒他都一樣這句話,真的不是說說而已,他是真的沒那麼重要。

時箏覺得好笑,一個不把錢往家裡拿的父親,一個只會給家庭帶來不幸的父親,唯一存在的意義大概就是證明原主和幾個弟妹不是石頭縫裡蹦出來的,也是父母結合生下的孩子,可是他們不被愛。

如果可以,或許每個人都不想身上流的有蕭大山的血,因為這層血,就算再厭煩,也要養著他。

想想世上真是不公平,什麼都要考驗,就當爹發爽一把就行,等時箏站穩了腳步,遲早把他踹進精神病院。

【造夢者,你變了,你變得善良了,居然沒考慮把人辦了。】

【毀屍滅跡太麻煩了,還要想辦法編理由,我現在懶的慌,不想動腦子,當然要是有機會,我肯定願意出手。】

【那蕭老二老三那邊呢?】

【他們啊,我那個大堂哥不是馬上要訂婚了嗎,等訂婚宴結束……送他們一包老鼠藥好了。】

一家人齊齊整整的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