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字條沒有任何有關林柯影的事,幾乎都是在講書寫人的秘密和楊鈺的故事。

還是說裡面的故事……跟她有關?

“顧昭昭!一定是顧昭昭!”林柯穎的情緒突然變得非常激動,“一定是她寫的字條!”

“她這個王八蛋,為了隱藏自已不擇手段!”

“這種齷齪的手法讓人噁心!”

時肆原本糊里糊塗的眼神在林柯穎的譏諷下逐漸明媚,思路也清晰不少。

“怎麼,被人模仿你很不開心?”時肆瞧了瞧嘴角,笑意不明。

【時肆得到的字條】

【1.我有一個妹妹,我和妹妹在同一所學校上學。】

【2.我們雖然不同母也不同姓,但關係很好。】

【3.我曾經故意剪壞楊鈺的衣服,將她推進高二年級的教室,被人嘲笑。】

【4.我許久都沒有見過楊鈺,也從來沒見過楊鈺的父母。】

【5.我殺過人。】

這張字條講的是林柯穎的故事,但卻不是林柯穎寫的。

而是有人為了掩藏自已,模仿林柯穎的故事寫下了兩假三真的文字。

其中第一條,第二條說明林柯穎有一個妹妹跟她不同姓,但在一個學校。

這個妹妹極大機率是在座校友中的一個,又或者說……

不同姓有三種可能,一種是一個隨父姓,一個隨母姓;另一種是重組家庭,還有一種是後期改姓。

第三條說林柯穎曾經霸凌過楊鈺,這件事一定是真實存在的。

只不過若是以書寫人的視角來看,以【我】自稱,那便是假的。

真正扒掉楊鈺衣服的人是林柯穎,而不是書寫人。

第四條從來沒有見過楊鈺和楊鈺的父母,有特意強調的問題。

作為楊鈺的校友,沒見過對方父母太過正常,一般人不會想到這點特意說明沒有見過父母。

而書寫人專門寫下這條,有故意引導的嫌疑。

因為她要將自已偽裝成林柯穎,所以會特意讓人覺得書寫人與楊鈺的父母有關係,從而憑這條線索,結合【有妹妹】、【與妹妹同校】這兩點誤判,書寫人是林柯穎。

故意說跟妹妹關係很好,其實就是隱晦的告訴別人,她跟妹妹的關係不好,這條是假規則。

按照書寫人的想法,將這張紙條的主人代入林柯影,那真假順序應該是真假真假真。

林柯穎有一個同校妹妹,跟她不同母、不同姓,關係非常差。

她見過楊鈺的父母,而且還霸凌過楊鈺。

如此一來,真相就很好推斷了。

楊鈺和林柯穎是同父異母的姐妹。

這點就是林柯穎的秘密。

而書寫這張字條的人,不僅知道這個秘密,還借林柯穎的身份偽裝,故意向眾人暴露林柯穎的秘密。

真是用心險惡。

而且更重要的是,因為這張字條必須寫下兩假三真的內容,書寫人在偽裝林柯影的同時,也必須完美符合字條上的內容。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A喜歡吃黃瓜、茄子,討厭吃西紅柿、青椒,無過敏原,自已學過做飯,失敗了,因為做飯很難吃。

B喜歡吃黃瓜,討厭吃土豆、青椒,對芒果過敏,廚藝不錯。

而B在書寫字條的時候,故意將自已偽裝成A。

【1.我不喜歡吃黃瓜。】

【2.我不喜歡吃西紅柿。】

【3.我對某些食物過敏。】

【4.我做過飯 。】

【5我覺得青椒味道很不好。】

如果將字條內容代入為A,則真假順序是假,假真假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