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同一個人,就是那個婆婆,一個聲音讓她殺了蕭琳琳,另一種聲音,苦苦哀求她,讓她不要犯傻,不能親手弒母……哼,洛中庭,你竟然敢因為那個女人敲我的脖子,哼!天樂鼻子哼哼,又裹了裹被子。

“對不起,我錯了,以後再也不這麼幹了!”

洛中庭脫鞋爬到了床上。

“走開!”

天樂用胳膊推搡洛中庭。

某人極厚顏地耍著賴,各種道歉,各種討好,各種賣萌——“快看快看,這是什麼?”

洛中庭從戒指內取出一束鮮花來,雖然說這個季節花多吧,但能拿出鮮花來,總算是有了心了。

天樂繼續裹著被子,嘟著嘴,不說話。

看也不看一眼。

“不喜歡啊,那看看這是什麼?”

洛中庭又從戒指內取出一碟糕點來。

事實上,這些東西,他每天都會準備,每天都會換成新的。

他怕他的女人不高興的時候,他沒法哄她開心。

“還是不喜歡啊,再看看這個!”

他又從戒指內取出一柄劍來。

他記得,上次與宇文南康在凌寶閣的時候,天樂看上了一把劍,最後為了坑宇文南康,他讓出了那把劍。

他知道天樂是真的喜歡那柄劍,他看到了天樂見到那把劍時眼裡散發而出的自然欣喜之光。

所以,事後,他讓人去打聽了,原來宇文南康把劍送給了洛玉昆府上的一個得寵食客。

能收人禮者,都有一個通病,便是貪婪,沒有原則,沒有底限。

既然他可以收宇文南康的劍,自然會願意高價賣出。

洛中庭讓人花了三錠金子,買下了那柄劍。

此刻,他拿著劍不時地用劍柄蹭蹭天樂的肩頭。

習武之人,對異物入侵最是敏感。

老感覺有個冷冰冰的東西蹭著自己的肩頭。

天樂不由得皺起眉來,眼角的餘光也不由地瞟向身後,可人不是蜻蜓,眼珠子也不能看到身後去,不得已,她只得轉過頭來。

轉頭,入眼便是一柄極細、透著白色聖潔光芒的長劍,劍鞘,此刻安靜地躺在床頭的一張小桌上,劍鞘是青銅雕刻的,不顯眼處,鑲了兩三顆純度極高的龍晶石。

天樂的眼睛便又一次閃亮了起來,全然忘了自己此刻正在生氣,雙眸泛著精亮的光芒,迫不及待地問詢:“你在哪裡找到它的?”

“太子府!”

洛中庭唇角掛著笑意,“宇文南康把它送給了洛玉昆府上的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