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殺李大狗嗎……
難不成,自己也到了踏出那一步的時候?
不是李安膽小缺少動手殺人的勇氣,他只是在擔心自己出手時實力不足,陰溝裡翻船。
只有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他才會考慮動用手槍。
‘系統,屬於死敵的目標必須得親手擊殺才能獲得獎勵嗎?’
【宿主本人或是下屬關係的人擊殺目標,皆可獲得獎勵!】
還挺人性化的。
“好了,今天的事就到此為止,我不希望再有下一次。”
“知道了,大哥(爹)!”
這時,看著兩人之間的矛盾得到緩解,張隼的表情雖然依舊嚴肅,但還是點了點頭,岔開話題問向李安道:
“小安,待會我們就先去拍照片,早點弄好也能早點拿到身份證,不然之後做什麼事都不太方便。”
“對了,聽你二叔說今天魚頭標來過了?你們談好了什麼生意要先給他兩根大黃魚?”
李安自然不會傻到實話實說,只說是魚頭標有碼頭又有船,完全夠資格和他們合作進行走私,講明瞭已經同他談妥的事。
先給錢也算是給出誠意,讓魚頭標去租個安全隱蔽的倉庫日後好堆放各種貨物等。
聽了這些話後,張隼幾人才算是徹底沒了芥蒂。
“你做的很好,對方出船我們出錢,算是都提前投資了,之後講分成的時候才好多談一些。”
“他們有社團的招牌在,怎麼算我們都不虧的...”
說著,張隼看向其他兄弟,特別是在李大狗身上多停留了兩秒:“你們也是一樣,不能什麼事都讓小安一個人全做了,除了留人在賓館看東西以外,其他人待會都出去四處仔細看看,打聽打聽進貨的渠道。”
“自己能談好價格最好,不行就回來大家商量,再讓小安出面和對方談。”
“有沒有問題?”
眼見提起正事,眾人都是肯定答覆。
“小安,除了這些還有沒有什麼要做的。”
“一直住在賓館裡也不是個事兒,我們要不要先出去找個屋子落腳?”張隼問道。
李安點點頭,道:“可以先找,等身份證辦好後再租下來。”
至於買房,則沒一人有這種想法。
李安是不想現在就買,這邊所謂的千尺豪宅也不過一百平米罷了,就這都得60萬港幣才能拿下來(摺合RMB8萬5),還是位置不算特別好的地段……
李安要買就買大的,現在還沒穩定下來自然不會著急住進蝸居里去。
而張隼幾人則是沒有這個概念。
畢竟內陸現在有一份好工作甚至是能分配住房的,而農村的住房雖不算好,但至少敞亮便宜,他們缺少見識,還以為港島和內陸情況一樣呢。
商定好接下來該做什麼後,六人便分兩批出門拍照,隨後留了人手就各自去逛元朗市中心了。
不用多說,張隼依舊是和李安同行。
屬於是甩都甩不掉的那種……
他們都是外來客,在沒有導遊的情況下本應該是隨處亂逛才對,可張隼就好像是有著目標一般,一直朝著一個方向走。
李安清楚前面有什麼,只是自然地到處瞧瞧到處看看,遇到一些店鋪時甚至還會進去問問商品的價格。
當然了,他不會無腦去問對方都是從哪裡進的貨,他怕捱揍。
而這一切,張隼都是由著李安來了。
只是離著目標越近,張隼內心中就越是急切,甚至是比初到港島時還要急,而這種急迫的心理表現在臉上就是越發的沉默寡言了。
走走停停,一路無話。
兩人就這麼步行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