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爾還想打感情牌,但埃裡克.弗萊舍輕鬆應對了過去:

“正是因為羅傑對球隊有感情,我們才沒有和別的球隊會面,連其他球隊的電話都沒接過。我們有拿其他球隊的報價向球隊施壓嗎?沒有。我們有故意放出過離隊緋聞以抬高價格嗎?也沒有。我們甚至在總冠軍遊行上提前承諾留隊,僅僅因為這句話,我相信已經讓魔術隊已經賣出了不少下賽季的季票。僅僅因為這句話,電視臺和聯盟已經在給我們最多的全美直播比賽。我聽說明年,聯盟還準備安排魔術休賽期去打中國賽,這樣的國際影響力不是哪支球隊都能擁有的。

這就是羅傑的作用,你們不可否認的作用。

2000萬底薪,每年漲幅15%,合同不超過五年,這就是我們的條件

約翰,還記得羅傑法則嗎?哈哈哈,開個玩笑。”

約翰.加布里爾當然記得,別惹羅傑不高興,這是沒人能逃脫的鐵律。

“埃裡克,羅傑,我以上帝的名義發誓,我們真的很想繼續與你合作。放眼整個聯盟,沒有球隊可以為你開出2000萬的價碼。不過為了體現我們很有誠意,我接受這份報價,但漲幅只能是10%。5年一億兩千萬,你們可以去宣傳這個史無前例的報價了。”

埃裡克.弗萊舍微笑著點了點頭,這是他和羅傑預想中的價碼。

羅傑不是沒有想過3000萬年薪,畢竟原歷史裡的喬丹就做到了。

但那筆合同實在是太特殊,喬丹能拿下3000萬,還得感謝尼克斯和尤因。

96年夏天尼克斯為了招募喬丹,尤因不惜降薪到300萬,並向喬丹遞上了1200萬的合同。

不過若只是1200萬肯定無法打動喬丹,最關鍵的是喜來登酒店的所有者itt集團願意給喬丹開出1500萬的代言合同,前提是喬丹到紐約打球。

這種做法表面上看違反了勞資條款禁止任何透過“贊助商、商業夥伴或第三方”支付“籃球服務”的協議的規定,但只要操作一下,也是有可能得到聯盟許可的。

畢竟,紐約和洛杉磯這樣的大球市,一直都有著靠商業代言吸引球星加盟的先例。

最後這兩筆費用加在一起,喬丹能得到尼克斯2700萬的合同。

於是喬丹給公牛隊下了最後通牒:給我一份一年期的,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合同,並且你們只有一個小時的時間決定是否續約。

所以別提什麼一人一城了,喬丹也有逼迫球隊的時候。

就這樣,史無前例的3000萬年薪誕生了。

簽下這份合同後,公牛老闆萊因斯多夫都直言:在未來的某一天,我知道我將會為此後悔的。

這句話也是喬丹和公牛決裂的開始。

有人說,喬丹根本沒想去紐約,他就是利用紐約來抬價。

也有人說,喬丹是鐵了心要去,但他沒想到芝加哥居然真開出了3000萬。

無論哪一種版本,都說明了一個事實:若是沒有尼克斯擾亂市場,若是沒有喬丹的第四冠,就肯定沒有這驚為天人的3000萬年薪。

這個歷史中,如果喬丹下賽季不能奪冠,那他的商業價值肯定會下滑。所以到時候,連喬丹自己都極有可能拿不到3000萬年薪。

羅傑想復刻也非常難,因為他榮譽累積還不夠。

因此,90年代的3000萬年薪很有可能會不復存在。

羅傑的2000萬起薪漲幅10%的合同,在90年代就已經能夠封頂。哪怕簽約5年,也不會出現皮蓬那種過幾年後顯得廉價的情況。

於是,雙方終於達成了一致。

5年一億兩千萬,第三年結束後有球員選項。之所以加這個球員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