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佑帝蕭桓命寧遠侯威遠伯分赴南北征禦寇詔
德佑二十九年九月廿二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破題
七日軍情核已明,兩疆寇勢露猙獰;親授將印催徵騎,早靖邊塵慰聖情。
承題
自九月十五頒邊事流程詔,朕命兵部會同邊鎮核查敵情,迄今七日,捷報已至:馬成老將北疆回報,北元太師也先確聚十萬騎於長城外,營帳連綿三百里,糧械足備,確有 “中秋後破大同” 之謀;陳武老將南疆奏聞,南越輔國將軍陳日熞三萬兵屯諒山,炮口直指憑祥,與廣西儂氏土司信使往來頻繁,勾結之跡已顯。敵情既明,朕心已決,今點兵遣將,分赴南北,禦寇保疆。
起講
朕聞 “將者,三軍之魂;兵者,國之干城”。北境大同為京師北門,若失則胡騎可直逼居庸;南疆憑祥系滇粵藩籬,若陷則蠻兵可溯江而上。今北元勢雄,南越強狡,非良將勁旅不能御。內閣議 “守北固南,分兵應對” 之策,朕深以為然。寧遠侯趙承久鎮北疆,熟蒙古習性;威遠伯李穆久歷南疆,知百越地形,此二人者,皆忠勇善戰,可託重任。
入手
七日核查,鐵證如山:北元諜者供稱 “十月初一將攻大同”,南越降卒報 “九月底欲犯龍州”,二寇雖未明合,然攻勢日期相近,其 “牽制我軍” 之術昭然。朕案頭堆馬成所繪北元營壘圖、陳武所呈南越炮位冊,見其勢如箭在弦,不得不發。故依內閣所擬、五軍都督府所核,定北疆主攻御、南疆主守防,遣二將分領其軍,即日啟程。
起股
其一,北疆出征:命寧遠侯、鎮北將軍趙承為北路統帥,率京營神樞營五千騎、大同鎮兵三萬、宣府鎮兵一萬五,共五萬精兵,即日整備,九月廿五自京師啟程,十月初一前抵大同。職在 “禦敵於長城外”—— 嚴拒北元入塞,若敵來攻,則依託長城堅壘御之,待其疲敝,可尋機出擊,不得輕出漠南致孤軍深入。所領兵馬需帶冬衣三萬套、火器百箱、糧草二十萬石,由宣府總兵負責轉運,十月初五前需全到大同糧倉,戶部郎中王顯監運,誤期者斬。
其二,南疆戍守:命威遠伯、平南將軍李穆為南路統帥,率京營神機營三千兵、廣西鎮兵二萬、雲南鎮兵一萬七,共四萬勁旅,即刻集結,九月三十自廣西梧州啟程,十月初五前抵憑祥。職在 “固邊於諒山界”—— 嚴守憑祥、龍州諸關,阻南越北犯,安撫龍州、孟定土司,絕其勾結之念,不得輕出界河追敵,以防中伏。所領兵馬需帶火器二百箱、解毒藥百箱、糧草十五萬石,由梧州知府張謙從潯江轉運,十月初十前需到龍州倉,御史李信監運,短缺者查。
中股
其三,監軍隨行:調玄夜衛千戶張肅隨北路軍監軍,職在 “查軍紀、核戰功、報實情”—— 每日記錄將士進退、糧草耗用,若有臨陣退縮、剋扣糧草者,可先拿後奏,直接向朕密報;調玄夜衛千戶劉毅隨南路軍監軍,職在 “察土司、驗火器、防勾結”—— 核查土司兵協防真偽,驗火器發放是否足額,若有私通南越者,立捕審訊,密報御前。二監軍持朕親賜 “監軍令牌”,便宜行事,不受統帥節制。
其四,將令重申:寧遠侯趙承持 “鎮北將軍印”,可行 “臨機調兵、賞罰將士” 之權,麾下副將需聽其排程,不得推諉;威遠伯李穆持 “平南將軍印”,可行 “土司安撫、關隘排程” 之權,廣西、雲南二省文武官需協其守邊,不得掣肘。二將出徵前需至太廟告祭,領 “御賜尚方劍”,斬違令者無需請旨。
後股
朕知北疆霜雪已降,將士披甲寒;南疆瘴霧未消,戍卒染病苦。然邊庭安危,繫於一身,趙承、李穆皆朕之宿將:趙承昔年守宣府,曾以三千騎破蒙古萬騎,威名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