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業 農工商三者,並稱實業,而三者之中,農為尤要。必有農,然後工商之技,乃可得而施。中國從前,稱農為本業,工商為末業,若除去其輕視工商,幾乎視為分利之意,而單就本末兩字的本義立論,其見解是不錯的。所以農業的發達,實在是人類劃時代的進步。有農業,然後人類的食物,乃能為無限制的擴充,人口的增加,才無限制。人類才必須定住。一切物質文明,乃獲有基礎。精神文化,亦就漸次發達了。人類至此,剩餘的財產才多,成為掠奪的目的。勞力亦更形寶貴,相互間的戰爭,自此頻繁,社會內部的組織,亦更形複雜了。世界上的文明,起源於幾個特別肥沃的地點。比較正確的歷史,亦是自此開始的。這和農業有極深切的關係,而中國亦是其中之一。
在農業開始以前,遊獵的階段,很為普遍。在第一章中,業經提及。漁獵之民,視其所居之地,或進為畜牧,或進為農耕。中國古代,似乎是自漁獵徑進於農耕的。傳說中的三皇:燧人氏鑽木取火,教民熟食,以避腥臊傷害腸胃,顯然是漁獵時代的酋長。伏羲,亦作庖犧。皇甫謐《帝王世紀》,說為“取犧牲以供庖廚”,《禮記·月令》《疏》引。實為望文生義。《白虎通義·號篇》雲“下伏而化之,故謂之伏羲”,則羲字與化字同義,所稱頌的乃其德業。至於其時的生業,則《易·繫辭傳》明言其“為網罟以田以漁”,其為漁獵時代的酋長,亦無疑義。伏羲之後為神農。“斫木為耜,揉木為耒”,就正式進入農業時代,我國文明的歷史,從此開始了。三皇之後為五帝。顓頊、帝嚳,可考的事蹟很少。黃帝“教熊、羆、貔、貅、貙、虎”,以與神農戰,似乎是遊牧部落的酋長。然這不過是一種荒怪的傳說,《五帝本紀》同時亦言其“藝五種”,而除此之外,亦絕無黃帝為遊牧民族的證據。《堯典》則有命羲和“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之文。《堯典》固然是後人所作,並非當時史官的記錄。然後人所作,亦不能謂其全無根據。殷、周之祖,是略與堯、舜同時的。《詩經》中的《生民》、《公劉》,乃周人自述其祖宗之事,當不致全屬子虛。《書經》中的《無逸》,乃周公誥誡成王之語,述殷、周的歷史,亦必比較可信。《無逸》中述殷之祖甲雲:“其在祖甲,不義惟王,舊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此人實即太甲。“不義惟王,舊為小人”,正指其為伊尹所放之事。述高宗雲:“舊勞於外,爰暨小人。”皆顯見其為農業時代的賢君。周之先世,如大王、王季、文王等,更不必論了。古書的記載,誠多未可偏信。然合全體而觀之,自五帝以來,社會的組織,和政治上的鬥爭,必與較高度的文明相伴,而非遊牧或漁獵部族所能有。然則自神農氏以後,我國久已成為農業發達的民族了。古史年代,雖難確考,然孟子說:“由堯、舜至於湯,五百有餘歲。由湯至於文王,五百有餘歲。由文王至於孔子,五百有餘歲。”《盡心下篇》。和韓非子所謂殷、周七百餘歲,虞、夏二千餘歲;《顯學篇》。樂毅《報燕惠王書》所謂“收八百歲之畜積”;謂齊自周初建國,至為昭王所破時。大致都相合的,決不會是臆造。然則自堯、舜至週末,當略近二千年。自秦始皇統一天下至民國紀元,相距二千一百三十二年。自堯、舜追溯農業發達之時,亦必在千年左右。我國農業發達,總在距今五千年之前了。
中國的農業,是如何進化的呢?一言以蔽之,曰:自粗耕進於精耕。古代有爰田之法。爰田即系換田。據《公羊》宣公十五年何《注》,是因為地有美惡,“肥饒不得獨樂,磽确不得獨苦”,所以“三年一換主易居”。據《周官·大司徒》,則田有不易、一易、再易之分。不易之地,是年年可種的。一易之地,種一年要休耕一年。再易之地,種一年要休耕兩年。授田時:不易之地,一家給一百畝。一易之地,給二百畝。再易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