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時出門。
先去離家不算近的早市吃一碗海鮮餛飩,然後順路再去挨著餛飩攤的小花鋪買一大捧開得紅豔豔的玫瑰花。
沐浴著早春的陽光,抱著花,一路招搖過市,最後在一條繁華的街道停住腳步。
芳胭。
沒錯,芳胭,就是我二哥李繁星開的那家胭脂鋪。
以上就是小荷一條條記到小本子上的,我二哥李繁星的每日行程。
我搬一張藤椅坐在院子裡邊曬太陽邊看小荷的記錄,從第一頁翻到最後一頁。
“這廝竟然連續大半個月一大早出門就為了走三條街去吃一碗海鮮餛飩!還每天都要買一大捧玫瑰花!胭脂鋪的胭脂用花不一直都是城外張家花圃直供的嗎?這廝買的花是做什麼用的?是不是送姑娘的!”我激動得花枝亂顫。
小荷苦著臉看我,“小姐啊,您別高興得太早。二公子確實是每天都要去那個小花鋪買花,但買的花都是帶回店裡插著的,喏,你看,我還特意記了的。”小荷用手指點了點本子上紙縫裡的一行小字。
我虛眼歪頭看了大半晌,看得我眼睛痛,忍不住抱怨,“小荷啊,你這‘特意’記的筆記,也不找個好點的位置,你再‘特意’一點,你小姐我就要把眼珠子扣下來扒書縫裡看了。”
小荷臉更苦了,但也只是聽完我的抱怨,低頭小聲道,“小姐,奴婢下次一定好好記。”
真的,若換作小蓮,她定然要大肆宣揚自己每日卯時不到就要起床跟蹤二哥的辛苦,還要有理有據的拿出記賬本清楚明白的告訴我我已經拖欠了十天的跑路費,再理直氣壯的通知我倘若我再不結清欠賬她就要拍屁股走人不幹了。
這樣說,顯得小蓮好像是個騎在主子頭上作威作福的刁僕,但其實不然。
某種程度上,小蓮是個比小荷更盡職盡責忠僕,她反應靈敏,口齒伶俐,更有幾分小荷沒有的機智,統攬三院的一應大小事務,是個非常能幹的人。
且之前也提到過孃親一直屬意小蓮,想收小蓮做大哥屋裡的通房。而我大哥將來不出意外定然會接替爹爹成為我們李家的一家之主。
俗話說:千軍萬馬抵不上一道枕邊風。
所以小蓮既是我的貼身侍女,又是三院主管,某種程度上來說,還是將來隨時可能“挾天子以令諸侯”的人。
這樣說,又好像顯得小蓮不是什麼好人。但其實也不然,至於為什麼不然我就不再多做解說了,再說下去就是大姑娘的裹腳布又臭又長了。
總之,在日常相處中,我心中對小蓮總是抱著一份有別於主僕之間的複雜情感,這導致的直接後果就是我沒有辦法直接在小蓮身上感受到身為一個小姐的快感。
這樣說,顯得我好像也不怎麼像是一個好人。但我發誓,我真的沒有喜歡虐待侍女的怪癖。
可我又確確實實享受有時候端起小姐架子“欺負拿捏”小荷的那種快感,這種感覺,就好比一個逛青樓的紈絝子弟憑藉自己的高超技術讓生性清淡的花魁娘子欲仙欲死,欲罷不能,欲言又止,欲……欲揚先抑!
怎麼越解釋越感覺我像個變態?
說白了,其實我就是喜歡看那種小美人被我欺負了在我面前可憐巴巴的樣子,簡直看得我心軟軟的,神飄飄~
我趁機握上小荷又白又嫩的小手,溫聲軟語道,“沒事,知道錯了我們改正就是了,你好好記,記好了到時候我給你買糖吃。”
小荷點點頭,然後就又盡職盡責地跟蹤二哥去了,我看著小荷的背影,楊柳一般的腰肢,不禁暗自悔恨方才怎麼沒有順勢摸上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