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路長林,當晚他是最後離開汽修店的人,有著計程車司機作證,加上我們也搜查過他的住所,確定他所說的電瓶車老化問題,小區裡的監控也拍到他進入小區後沒有出來過。看似他沒有作案時間,也不能排除他的殺人嫌疑。
由於他所居住的小區只有進出口一個監控,他也可以在躲避監控後,利用其他交通工具回到案發現場,在殺人後又躲避監控回到小區。”
“小陳的這番分析有道理”李慈點點頭說道“大家還有沒有其他的看法”
“李隊,我覺得也有一定可能是入室搶劫,兇手偽裝成購買汽車配件的客戶,在楊林轉身之後,拿起一旁的鐵錘,快速放到楊林,然後在一樓裡面翻找財物時,並沒有發現大量的錢財,然後他在上樓過程被女死者王敏察覺到,他見色起意,索性就殺人滅口”坐在角落的偵察員說道。
馬上就有人反駁道“我不贊同這種想法,如果兇手是放到楊林後,在一樓翻箱倒櫃尋找財物,這發出的動靜肯定不會小,女死者也肯定會發現入室搶劫。她也會想盡辦法阻攔兇手進入二樓,那為什麼進入二樓的大門上沒有破壞的痕跡。”
“我又沒說是一人作案,萬一是多人作案呢?兇手先是進來一人,假裝購買汽車配件,然後趁楊林轉身用錘子放到他,其他人快速在一樓翻箱倒櫃。這時有人把目光盯上二樓,在女死者察覺到異常,開啟門檢視情況,然後被上樓之人阻攔。隨後這人見色起意,在女死者掙扎過程中將人殺害,隨後在二樓翻箱倒櫃過程中發現避孕套,他獸慾大發,然後對屍體進行侵犯,後面小孩子被吵醒,看到他的面目還有滿是血的女死者,害怕的躲進房間裡,他怕事情敗露被抓,就破壞房間大門進入,然後殘忍將小孩子掐死。至於大門上的男性死者血跡,也很有可能是後面男性死者醒來,看到有人入室搶劫。他衝下來將人殺死。”坐在角落的偵察隨即反駁起來。
“我還是不贊成你這種推理,從屍檢報告上來看,女性死者身上以及二樓客廳位置,有多處沾染到男性死者的血跡,而孩童死者頸部及床鋪和被子上,有著兩人的血跡殘留。這些分明就是李隊之前推測的那樣,兇手分明就是熟人作案,男死者才不會產生警惕心裡。首先兇手趁男死者轉身用錘子擊打右側太陽穴將人放倒,然後怕敲打聲引起樓上女死者的警覺,所以用隨身攜帶的兇器刺死男死者,並把捲簾門拉上。
這期間女死者肯定是察覺到異常,出門檢視,然後就看到兇手拿著帶血的刀子快了上來,她想要關閉二樓的大門,來阻攔兇手。可兇手的速度很快,用手扒住門框不讓關門,所以門板以及門框上面,會留下血手印。
可女死者在僵持過程中,力量逐漸衰弱,然後被兇手進入二樓。女死者在抵抗過程中被殺害,兇手這時獸性大發,在房間裡翻箱倒櫃,尋找避孕套對女性死者發洩自己的獸慾。然後在過程中被小孩子醒來撞見,小孩子害怕發出聲音,在察覺到情況不對後,躲入房間。他怕事情敗露,就在發洩完,破壞房間門鎖,然後將小孩子殺害。後面又把案發現場偽造成入室搶劫。
這也就可以解釋,為什麼劉成再度返回後,看到二樓房間燈亮著,卻多次敲門無人開門的原因。
我感覺肯定是,兇手當時還在案發現場,他肯定還在對女死者進行侵犯,哪怕他不是這樣,他在殺人後也不敢開門,室內殺人,和室外殺人暴露的風險不一樣。加上劉成有輛電動車,可以在兇手追出來第一時間逃跑。我非常認同李隊的推理,從任何方面,都合情合理。”
幾名偵察員爭得面紅耳赤,誰也不服誰,李慈感覺自己要不在這裡,他們都得動手比劃比劃。
“行了,先別吵了,我們是討論案件,又不是街頭打架,我覺得大家說的都有道理”
李慈出聲制止,嘈雜的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