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不能讓肇事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當他得知楊林一家被滅口時,他當時大腦一片空白。
從他推斷出真兇是楊林的時候,就在找律師詢問交通肇事案被人頂包,上訴的事情。
但得到的結果都是,有人已經認罪並且被判刑,想要用法律制裁楊林的可能性很小。
案發當晚,他收到律師回覆的資訊,就回到休息室,在裡面獨自發洩著情緒。
如同一隻小貓,在偷偷舔舐著傷口。
等他發洩完,覺得是現在的律師不行,第二天又去律師事務所諮詢。
李慈覺得,秦思明從始至終都是選擇用法律的武器,來制裁肇事者。
他對妻子情深義重,又考慮他還要贍養父母。
雖然他有著殺人動機,但在作案時間上不充分。
殺人的嫌疑被再度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