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日記(5) (第2/2頁)
詭案筆錄之滅頂之城全文線上閱讀 賣茶葉蛋 加書籤 章節報錯
方昨日偵破重大拐賣兒童事件。喪盡天良的人販子夫婦將拐來的兒童手腳打斷,讓他們上街乞討。
讓我們痛心的是有一名6歲的孩童被砍斷手腳,虐待致死。
人販子夫婦的所做所為,泯滅人性,迎接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目前受害者已經被送往當地福利院。
李慈發現這個報道時間是2003年3月份。
這時他想起,張燕說過,孩子被拐是02年7月的事情。
而丁偉跟周鵬說自己剛被拐賣不久。
“不對,這裡面肯定有什麼地方不對”
李慈翻閱著資料,腦海裡所有的線索開始不停整合,他發現一些關於丁偉的身份疑點。
丁偉表示自己就是張燕丟失的孩子,而張燕的孩子丟失是02年7月份,人販子被抓是03年3月份,這中間相差近8個月,並不像丁偉所說,剛被拐賣不久。
周鵬今年20歲,被拐時5歲,他和張燕的孩子被拐是同一年。對人販子來說,5歲的孩子肯定比6歲的更加好賣。
在8個月的拐賣時間裡,丁偉沒有被賣出去,也沒有被虐待過。
人販子夫婦已經迫害了一個孩子,不可能會心存善念或者是手下留情,更排除他們想要拐一個孩子自己養的可能。
要知道養大一個要花很多錢,人販子夫婦不可能將拿命賺來的錢用在別人孩子身上。
丁偉是帶著那枚鯉魚躍龍門的玉佩去和張燕相認,但他當年只是一個6歲的孩子,心智不成熟又手無縛雞之力,根本不可能在人販子眼皮底下保護好玉佩。
周鵬被拐後從來沒見過丁偉,直到被解救送去福利院才見到他。丁偉被拐的8個月中沒有被賣,也沒有和其他孩子待在一起,他一個小孩子也不可能從人販子手裡逃跑。
周鵬說有一個帶頭逃跑的男孩子被折磨致死,那這個被折磨致死的孩子會不會就是張燕的孩子?
李慈想到這裡,回憶之前和張燕的問話過程,她全程都在哭,那種悲傷不是假的。
腦海中的想法浮現,會不會她已經知道丁偉不是自己的孩子。
李慈隨即又想到,哪怕丁偉是冒名頂替,也不至於被殺害吧。
能讓丁偉放下戒備心的,除開在福利院長大的小夥伴,那只有他剛相認的母親張燕。
“馬上對張燕進行調查”李慈對偵察員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