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看到過那些東西,我就問他,有錢買這個,沒錢還給我。

他說是朋友讓他幫忙賣的,我好不容易才放出來,我肯定不想在進去了。”

陳虎說話間,眼神不停閃躲,李慈也知道他在說謊,於是問道“丁偉到底是不是你殺的”

“真不是我,我那天走的時候他還好好的”陳虎堅定的搖搖頭。

“你確定?”李慈懷疑的目光落在陳虎身上。

“警官,我說的都是真的,我真的沒有殺丁偉。我要是說一句假話,這輩子不得好死”陳虎在殺人的事情上,極力否認。

“好,我暫且相信你沒有殺人,但你牽扯到毒|品買賣,還需要對你進行調查一番”

李慈說完,幾名緝毒警員從門外走進來,拿出逮捕令說道“陳虎,你涉嫌參與毒品買賣,被逮捕了,請配合調查。”

“我都說了,那些東西不是我的,你們怎麼就不信呢?”陳虎大喊道。

緝毒警員理都不理他,對李慈道謝後,把陳虎押走。

李慈回到辦公室,翻閱案件資料。

熟悉的思考動作出現,推測起來

陳虎在案發當晚21:00進入福星小區,隨即又在21:15分離開,作案時間上很符合丁偉的死亡條件。

還有目擊證人看見兩人發生爭吵,他家中還有丁偉的玉佩,他還在汽車裡留下毛髮以及在毒品小箱子外面留下指紋。

但透過調查的線索來看,他們兩人的矛盾應該就在金錢與貨物上,陳虎沒有承認貨物就是車上的毒|品,他只是說案發當晚是找丁偉要錢。

他們兩人吵架遇到小區業主,這說明他們的交談不容易讓別人知道,很大機率就是毒|品的出售問題。

如果陳虎是因為金錢和毒|品的事情殺人,那麼現場的毒|品就會被他帶走。

他的車輛進出已經被監控拍下,我們很快就會查到他的手上,這條毒|品鏈就會被連根拔起。

他就算不會被發現殺人,也會因為販賣|毒|品而被刑拘,如果他是為了錢,就更應該把東西拿走。

其次,是我們在他家搜查到丁偉的玉佩,如果真的是他殺人,就應該把玉佩藏起來,而不是放在家中被我們找到,把殺人嫌疑指向自己。

在案發當晚,陳虎也知道有人聽到他和丁偉吵架,他的汽車是小區外部車輛,也很容易被查詢到。他在此時殺人,對自己十分不利。

死亡前的丁偉應該處於神志清醒或者是吸食毒|品狀態,而可卡因是一種中樞神經興奮劑,吸食並不會造成不清醒的狀態。

目擊證人說兩人吵架,隨後進入車裡,這也可以說明當時的汽車是熄火的。

兩人發生過爭吵,丁偉不一定會接陳虎遞過來的飲料。

之前法醫初步屍檢的時候也說過,丁偉的體表沒有打鬥痕跡,這說明他是自己主動喝下帶安眠藥的飲料。

想到這裡,李慈雙眼猛的睜開,迸發一絲精芒,他緩緩說道“陳虎不是殺丁偉的兇手,這個兇手是丁偉的熟人,他對這個人一點防備心理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