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蒙眼中,神性的光輝,似乎照在了蓋里斯身上,襯托的眼前之人仿若聖人。

不、不該是仿若,蓋里斯就應該是聖人才對,而且還絕非尋常聖人,畢竟尋常聖人可沒法在死後復活。

而蓋里斯則沒怎麼關心西蒙的想法,對於他而言,先前的話語只是隨口扯出的理由,對於蓋里斯而言,他之所以如此行動,理由便只有一個,如果他想將宗教操之於手,最快的方式便是展現更多的神蹟,施恩於更多的人,以自己為核心建立起一個新教派。

相比起後世那位臨陣脫逃,能拋下信眾潤去廣州三個月不理起義事宜,逼得東王宣稱自己天父附體,才能帶隊領導拜上帝教的天王仁兄,蓋里斯有著一個巨大優勢,他是真的能展露出神蹟。

而相比起在無事發生時的錦上添花,選擇雪中送炭才顯得尤為可貴。

而就在西蒙在考慮如何才能更好的保護蓋里斯時,卻就見到蓋里斯徑直從藏身處走向了村口,毫不遮掩自己的行蹤。

他大大方方的走在通往村莊的道路上,在他行過的路旁在是一具具被開膛破肚的屍體,從屍體的腐爛程度來說,蓋里斯覺得應該不會超過三天。而在三天前,又正好是他們這一行人,從卡拉克城堡離開的日子。

這是巧合嗎?反正蓋里斯是不願意相信天下竟有如此巧合之事。

村莊位於河岸北邊,當蓋里斯踏足過河的木橋時,村裡的那些貝都因人,這才反應過來有一位陌生人在向他們走去。

但由於此刻蓋里斯身上沒有穿著盔甲,手中也未持握武器的緣故,那些貝都因人並沒有急著張弓搭箭,而只是用阿拉伯語大聲嘲弄的說了幾句,勒令蓋里斯不要再靠近村莊了,否則他們就要不客氣了。

在他們眼中,一個不穿盔甲、不持武器、不懼屍體,膽敢向村莊走來的陌生人或許奇怪,但絕不危險。

畢竟,這天底下誰還不是媽生爹養的肉體凡胎?身手再好,又扛得住幾下刀砍劍刺呢?便是古來猛將,也是要穿著一身厚重盔甲,才能在亂軍中殺個七進七出。

蓋里斯作為這輩子出生在耶路撒冷的騎士,自然是學過阿拉伯語的,畢竟從小到大都需要同穆斯林打交道,他聽得懂那些貝都因人的吆喝,也能感受到他們語氣中的歹毒惡意。

但蓋里斯不在乎,他只是繼續邁動自己的雙腿,走過木橋向村口一步步行去。

“狗東西!我叫你停下!”

“想死,就去死啊!”

不遠處的貝都因人,再度威脅了兩句,隨即便從自己腰間的弓囊裡取出短弓,張弓搭箭便朝著蓋里斯射出一箭,絲毫不在乎再多殺一個人。

貝都因人的短弓,往往需要兼具馬上作戰的需求,而他們的制弓技術又不夠先進,射程自然十分有限,箭矢在飛過幾十步距離後,便輕飄飄從蓋里斯身旁飛過,沒能傷到他半根毫毛。

而在第二根、第三根箭矢射來的時候,蓋里斯歪了歪頭,側了下身子,也便輕易躲了過去。

接連三矢不中,射箭的那貝都因人有些氣急敗壞,而他兄弟臉上的微妙笑意則更讓他為之惱火,見蓋里斯快要走到其面前,便徑直抽出掛在另外一邊的彎刀,朝蓋里斯劈砍過去。

然後,緊接著、不知為何,那原本乃貝都因人右手持握的彎刀出現在了蓋里斯手中,還沾染上了少許血跡。

“啊?”那人有些茫然的叫了一聲,身體踉蹌的向前再度走了兩步,然後便摔倒在地,雙眼在陷入黑暗前所看到的最後景象,是自己噴湧鮮血的脖頸斷面,直到這時他才意識到自己是被奪走了手中的彎刀,然後被順手斬下了頭顱。

至於一旁另外一個見證了整個過程的哨兵,則直接嚇呆了楞在原地。

在這哨兵眼中,剛剛那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