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黎波里伯國是十字軍諸國中,最後一個建立的。
其理論上的開創者,是圖盧茲伯爵雷蒙德四世。他在攻克聖城耶路撒冷後,被周圍人提名當國王。
但圖盧茲伯爵雷蒙德四世,可能是覺得耶路撒冷這地不吉利,因此就推辭了。
接著,那些貴族們,轉過頭就去擁戴戈弗雷稱王了。
之後,雷蒙德在一系列冒險之後,選擇圍攻的黎波里城,試圖替自己建立一個新國家。
但是在的黎波里被攻克前,雷蒙德就沒了……
直到雷蒙德死後四年多,的黎波里城才被攻克。
就如耶路撒冷王國一樣,的黎波里伯國,同樣是一個法蘭克人佔據統治階級、大量東正教徒、穆斯林群體作為社會主體的狀態。
法蘭克人的到來,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社會結構。
但也提供了更高層次的社會秩序仲裁者。
有一說一,同阿拉伯文明的科學技術相比,阿拉伯人的政治體系構架能力,是真不行……屬於是能被蒙古人嘲笑的物件。
因此麻風王說自己替巴勒斯坦帶來了秩序,並非毫無根據。
在有著相對成熟的統治架構後,有人向本地的領主檢舉蓋里斯非法行醫,還真就被受理了!
博特倫領的中心是博特倫小鎮,小鎮的中心則是一處廣場。
四月的陽光很明媚,這是巴勒斯坦的春季,也是雨季的尾聲、旱季的發端。
麥子已經結出碩果,這更是收穫前的最後閒暇。
法庭設於一個臨時搭起的木臺上,背後是一面領主的家徽旗幟,在風中獵獵作響。
廣場四周擠滿了前來圍觀的鎮民,無論是婦女、小孩、商販、手工業者都駐足於此。
中世紀的法庭是一個很抽象的東西,其不拘泥於時間、地點、組織形式……
貴族有貴族法庭、莊園有莊園法庭、城市有市民法庭、義大利人有義大利法庭、撒拉遜人有撒拉遜法庭。
在敘利亞-巴勒斯坦這片土地上,你能找到大量不重複的法庭組織,他們的負責人、開庭時間、針對群體,基本都不一致。
眼下,正在開庭的這個法庭,就是領主親自主持的、大致上每一年或半年一次,例行審查處理領地內跨民族、階層之間的矛盾糾紛。
這種法庭通常很長時間才會開一次,一次開很長時間。
由於其並非常設法庭的緣故,再加上不一定能當庭做出判決,一次案件拖個幾年、拖到原告掛了都可能。
不過由於,說到底是領主、或者領主的代表過來親自審查,因此也算是領地內最為權威的法庭了。
因此附近的人,也都會過來圍觀。
當然也不是什麼案子,都需要很久才能得出結果。
在某些時候被告不能發言辯駁的情況下,領主法庭處理案子的效率也可以非常高。
“我宣判!這頭豬,殺死幼童一名、並啃食屍體,判處絞刑!還要燉成湯分給在座的所有人吃!”
被告席上,那頭被強迫抬起前肢,搭在欄杆上的家豬,哼哼唧唧了幾下,似乎在表達自己的抗議。
但顯然,在場的人類聽不懂它的意思,只是在聽到能分吃一頭豬後,開始歡呼起來,喊著領主普利萬的名字。
同時,由於這個判決的緣故,一旁的衛兵也犯難了,不曉得該怎麼把一頭豬給掛上絞刑架……
等這頭豬在慘叫中被拽著前肢拖走後,又是一個法蘭克人上前示意自己要進行控告。
在場的鎮民都清楚這傢伙叫做克洛維斯,是鎮子裡的醫生兼理髮師。
呃、不過可能理髮師才是本職。
12世紀,由於某些基督教教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