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雷克送給大家的禮物,他收到的禮物簡直不值一提。

尤其是瑪茜,竟然送給雷克一個綠帽子。

當然,雷克知道她沒別的意思,但膈應啊,這破帽子,誰愛戴誰戴。

就衝這帽子,雷克就覺得自己應該真送她一本《簡愛》,讓她好好學習學習,免得一輩子單身。

最大氣的當屬麗貝卡,送了一塊百達翡麗在前些年打造出的“雷蓋爾公爵”西敏寺鐘聲懷錶。

這枚獨特的時計具有三問報時裝置,可以發出西敏寺鐘聲,實現大、小自鳴。

這款懷錶放到100年後的拍賣會上,拍出一輛布加迪的價格問題不大。

而羅伯特則兌現了之前的諾言,給雷克送了人生中第一個爵士頭銜。

因為是自己家人,就免去了效忠加封儀式。

理論上來說,雷克現在屬於聖杰特子爵膝下的一名光榮騎士。

如果有儀式的話,他還要當眾承諾誓死效忠,以納爾遜家族的榮耀為己任。

現在一切從簡,雷克也沒有獲得任何勳章,更沒有接受訓練,得到自己的采邑等等。

除了騎士頭銜,什麼都沒有。

聽起來很寒酸,但從此以後,外人稱呼他就不能用少爺這個詞了,而應該用‘ser’,也就是爵士的稱呼。

雷克爵士,還挺帶感。

其實某種程度上來說,他這個騎士跟羅伯特的子爵大同小異。

子爵一詞從法語中引入,主要含義為副手、隨從等。

在法蘭克王國加洛林王朝,伯爵是作為管理行省的官員存在的,而子爵,顧名思義,就是他們的副手。

在這個時期,所謂的伯爵和子爵,都不是嚴格意義的世襲貴族爵位,跟現在英國這些貴族的意義不一樣。

英格蘭的子爵,出現於中世紀末期。

這個時期的子爵存在感不算高。

理論上來說,聖杰特子爵的稱號,屬於英格蘭第一代子爵的存在。

但和其他英格蘭子爵,作為其他更高等級爵位的附屬爵位存在不一樣。

聖杰特子爵在梅德斯通是具備一定統治權的。

只不過幾百年下來,統治權一點點被剝削了。

至於雷克這個騎士,和從男爵一樣,可以看做一種低階貴族。

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是上議院貴族,可以理解為高階貴族。

當人們遇見一位騎士或從男爵的時候,可以用Sir(Ser)+名字來稱呼。

因此,爵士Sir(Ser)並非一種固定的爵位頭銜,它是一種對低階貴族的尊稱。

就像‘老爺’這個稱呼,是對公爵以外高階貴族的尊稱一樣。

嚴格來說,騎士的頭銜是不能世襲的,但騎士的領地和財產是可以繼承的。

所以,這個騎士到底有沒有價值?雷克自己也說不清,只能說錦上添花吧,有更好,沒有也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