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自由!

面對這種大帽子,方超根本沒有辯論的餘地。

嘴上不能反駁,在心裡,他是明白的,馬嫣琳就是嫌棄他了,不管是嫌棄他臉上的傷也好,還是斷腿也好,或者他不能帶回來食物也好。

反正,看不上他了。

如果好好的提分手,他雖然會心痛,卻是可以接受的,現在,馬嫣琳在他最困難的時候拋棄他,這個打擊太大了。

才幾天啊,就從恩恩愛愛變成了形同陌路。

想到以前坦誠相見,兩個人擁抱在一起山盟海誓,你儂我儂,以及平常的溫馨時刻,只覺得,如夢一場。

現在他沒有了收入,身上又有傷,出門都不方便,苦笑了幾聲,便不再和馬嫣琳理論感情,而是說道:

“好!分手就分手。”

“把我的物資還給我,米麵,蔬菜,還有肉,至少有上千斤。”

“那都是我拿命換來的,放在你們家,不是送給你們了。”

努力的忍著,不讓自己的眼淚掉下來,方超只想拿走自己的物資,至於之前馬家吃掉的,他便不要了。

有了這些物資,養好傷是沒問題的。

至於以後怎麼辦,混一天是一天吧。

“物資?你想屁吃呢。”

“一個臭打工的,睡了我女兒那麼多天。”

“那些物資是青春損失費,你應該給的。”

“哼!要是在以前,你這樣的人,連我閨女的腳指頭也不配碰。”

“佔了那麼大個便宜,你還敢要物資?做夢!”

馬嫣琳的父母立馬痛斥了起來,馬嫣琳的弟弟則是手裡晃著手槍。

看這陣仗,是要吞掉物資。

“叔叔阿姨,做人得講道理!”

“那是上千斤的物資,有米有面有肉,你們現在吃的土豆燉牛肉,就是我弄來的。”

“有這些物資,什麼美貌的女人找不到?”

“什麼仙女值上千斤物資?”

“在外面,半個窩頭都能換個女人。”

“我是真愛馬嫣琳,才把物資交給你們,讓你們保管。”

“你們別心裡沒數。”

控訴!

方超是血淚控訴,心裡悔得場子都青了,以他的實力,完全可以天天做新郎,夜夜入洞房。

就美貌而言,馬嫣琳真算不上國色天香,尤其外面那麼多國家的難民,什麼種族,什麼顏色都有。

他是陷入愛情了啊。

愛情!

在無數的電視劇中出現過,令人嚮往的愛情。

以前當小工的時候,看著街頭紅男綠女,成雙入對,他多麼羨慕啊,所以馬嫣琳一對他表達愛意,他便無法控制,無可救藥的愛了。

哪知道最後是這個心碎成渣的結果。

他算是明白了,為啥有些失戀的人會自殺什麼的,真是太摧殘人,太傷感情了。

“哼!你要講道理是吧?”

“那行,我們和你講道理。”

“你說把物資給我們了,證據呢?你有證據嗎?”

“我們沒見過你說的物資,咋的,你告我們啊,去啊,去告啊。”

既然自己沒理,馬嫣琳一家直接不講理了。

之前感情那麼好,方超自然不可能要什麼字據,現在,他是百口莫辯。

到底也是小頭目,殺過人的,方超怒從心中起,雙目圓瞪,威脅了起來:

“耍無賴是吧。”

“就不怕我殺了你們?”

不玩狠的不行了,方超回到自己住處,準備拿槍幹,找來找去,心中哇涼哇涼的,所有的槍支都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