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深圳回來,我閒在家裡一個多月。

某天中午,叔叔一臉興奮的對我說。

“明月你來。”

我滿臉狐疑的跟在他身後,進了裡屋,他停在床邊。站在門口的我,臉上疑雲更重了。我皺眉看著他,心想“不知道又整什麼么蛾子。”

他彎腰弓背,手伸到枕頭底下,去摸東西。

看的出他很激動,咧著嘴,眼角的笑意,像泉水,從那雙歡快的眼睛裡溢位來。舉起手來,將捏在手裡的鈔票在我面前揚了揚。我從他臉上讀出了自豪。

“明月你看,我存了五百塊錢。”

我嘴角微微一扯,衝他笑了笑。那笑容和開心沒有關係,只是出於禮貌,甚至帶著一點兒輕蔑。

心想不就是五百塊錢嗎?值得這麼炫耀,明亮九年義務教育還沒結束,我早就出去上班了,一直都自己養活自己,這麼多年過去了,家裡居然只存了五百塊錢,說實在的我一點兒都高興不起來。

我看著他那張如孩童般稚氣的臉,最終把想說的話憋了回去。

尷尬的笑了笑,禮貌的說了句“挺好的。”

在他忙著把錢放回枕頭底下的時候,我匆忙的離開了房間。

每次媽媽和叔叔吵過架後,過不了多大會兒,媽媽就會說。

“他這人有一點好處,不管我們倆怎麼吵,他該上班還去上班。”

我想她這也是自我安慰吧,長大後我才明白,這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好人,也沒有十惡不赦的惡人。每個人都有他的缺點和優點。

如果在婚姻中,雙方不能包容對方的缺點,那這樁婚姻絕對不會幸福。這是我從母親婚姻裡總結出的道理。

他們倆的婚姻實在和幸福沾不上邊,起初他們結婚時,媽媽一定不會想到,他們的婚姻是這樣的,我想她是幻想過幸福的。

叔叔初到我們家,便展現了他身上最好的品質,幫著掃院子掃屋子,倒垃圾忙個不停。那是我第一次見他,他臉上的笑意彷彿一分鐘都沒有消散過。

媽媽在我耳邊小聲說“這人挺勤快的。”

他人長的不錯,一米七五左右的個子,白白淨淨的面龐,一雙大眼睛神采奕奕的,我不太喜歡他總是飄忽不定的眼神,使我莫名的聯想起賊眉鼠眼這個詞來。

我老氣橫秋的道“現在能看出什麼來,日久才能見人心。”

我這人不太喜歡盲目的評價一個人,慢慢的相處下來,我越發的不喜歡他這人了,其實我也不喜歡媽媽,或許是我太過挑剔了吧。叔叔對我並不差,但我總覺得他人品不值得我敬佩。

媽媽是個俗氣的女人,她的眼光實在不是一般的差。

媽媽看不到爸爸的優點,她只覺的他窩囊,說他三棍子打不出一個屁來,還覺得他長得醜,年齡大,我知道她不喜歡爸爸。

而媽媽人長的很漂亮,誰見了都會誇兩句,媽媽對自己的相貌一直引以為傲。而我覺得好看,是最不值一提的優點。

那時我很牴觸相親,但又說不上為什麼不願意相親,後來我想明白了,我不是不喜歡相親,只是不喜歡像提線木偶一樣被人擺佈,媽媽是個完全沒有眼光的女人,每次我去見面,她都迫不及待讓我同意和人家談談,然後一步步的逼迫我和相親物件交往下去,有兩次都是談婚論嫁的時候,我實在不願意放了狠話。

“你要是逼我,以後我離婚了就怪你。”

這樣她才鬆口道。

“你要實在不願意你就散,但家裡沒錢,節禮錢你得自己退。”

這說的是我第一個相親的物件,他像一個啞巴一樣,平時一句話不說,我不知道他在想什麼,或許他什麼都不想,起初我覺得這個人不是太簡單,就是太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