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知道他的所有事情都是他媽媽替他做主,我不想和一個沒有自己思想的傀儡結婚,據說他每次給我發訊息,他媽媽都會在旁邊指導。包括我們退婚的時候,他都沒有來,她媽媽用鉛筆指著本子上記得一筆筆的賬給我看。
第一行是送節禮的四百塊錢,第二行我去市裡買衣服的二百塊錢,第三行是吃飯的錢。
“飯錢一人算一半好了,反正我兒子也吃了的。”
算的真清楚,不過我覺得這樣也挺好的,現在我是一點都不後悔和她的兒子散了。我看了一眼,合起來大概一千塊錢左右。我想也沒想把錢就退給了她。
差點成為我婆婆的這個女人,長的黑黑的,個子不高胖胖的,她是個很會來事兒的女人。
我記得有次我生病的時候,她來家裡看我,那時我和他兒子還沒有散,她一手端碗一手拿勺子餵我吃藥,還把她帶來的香蕉剝了皮,放在熱水裡暖了,用勺子切成一截一截餵給我吃,那時我就忍不住眼含熱淚了,連媽媽都沒有對我這樣好過,被她灌了迷魂湯的我,差點就答應嫁給他兒子。
幸好我後來想明白了,我是和他兒子結婚,她對我再好又有什麼用,況且她的好,處處透著心機。
我把錢退給那女人的第二天晚上,當時正坐在姑姑家火邊烤火,突然收到一條訊息。
“在幹嘛?”
我看見這條訊息,有點兒哭笑不得,是那男孩子發來的訊息,他母親居然沒有把我們散了的事兒告訴她兒子。如果這事兒發生在我身上,我會覺得很丟人,突然我有點同情那男孩子了,他的母親怎麼像慈太后一樣專權。
一個人事事都做不了主,如果他不反抗,反而選擇接受,那麼慢慢的,他就不會再有自己的主意了,就好比一個沒有靈魂的軀殼,我很慶幸自己沒有同他結婚。我可不想嫁給一個沒有一點兒主意的男人,就算他將來事事聽我的,我都會覺得厭煩。我要一個能拿的了主意,有事情可以一起商量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