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寨已經連敗兩場。
不僅連敗兩場,而且連死二人。
江湖中約定比鬥三局,如果沒有特殊的要求,一般都是預設三局兩勝。
按照江湖規矩,連雲寨已經輸了。
不過兩人此前的口頭約定,是打完三場,每場一個人情,連雲寨雖然敗了兩場,但還有最後一場要打。
這一次出手的,不再是外人。
那些人固然是外人,並非戚少商心甘情願,但在嘍囉兵眼中卻是自己人。
如果繼續敗下去,縱然短時間內沒有太大影響,對於以後卻不是好事。
連雲寨其餘八個寨主,除非比奇門雜活,否則絕無任何一人有取勝機會。
往日可以比鬥雜活,憑藉各種江湖手段取勝,這一局卻必須拿出真功夫。
這是連雲寨的臉面,江湖人什麼都可以丟,就是不能丟了面子。
所以戚少商出手了。
“爵爺麾下果然高手如雲,在下佩服,久聞爵爺精通刀、掌、槍、簫四門絕學,在下想要請教一門。”
李瑾瑜道:“久聞戚寨主精通百家武學,百種兵刃,我也佩服的很。”
戚少商道:“方才斗的太激烈,咱們不如比點雅緻的,在下會一門一字劍法,每招必然帶有‘一’字。”
卻是戚少商與人比鬥,往往都是臨陣創招,他兩年前曾與北城城主周白宇鬥劍,自行創出一套“一字劍法”。
倒也不是完全自創,而是把各門各派蘊含“一”的招式匯聚成劍法。
比如“一決雌雄”、“一念之差”、“一觸即發”、“一飛沖天”、“一落千丈”、“一瀉千里”、“一帆風順”等等。
李瑾瑜道:“既然要比雅緻,不如以十招為限,我每一招,必須帶有這一招的數字,並且這些招式並非自創,而是江湖中早就有的招式。”
這個說法很有趣。
比如首招必須帶有“一”,下一招則必須帶有“二”,然後則必須帶有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一共比鬥十招。
江湖中帶數字的招式雖然極多,但如果這般限制,又能發揮幾分實力?
況且李瑾瑜武功雖然高深,但給人的印象都是乾淨利落,一招秒殺,絕沒有任何一處證明他精通百家武學。
三寨主“賽諸葛”阮明正道:“爵爺的意思是,會在十招之內取勝。”
李瑾瑜道:“否則算你們贏。”
阮明正道:“爵爺出招之時,用第幾招便必須附帶相關數字,而且那招還得是人所皆知不得自行創招?”
李瑾瑜道:“當然。”
阮明正道:“我家寨主呢?”
李瑾瑜道:“一字劍法,不論用多少招都行,但必須是一字劍法。”
阮明正心中暗暗思忖,江湖中名字帶有“一”的招式,少說也有五百,自家寨主至少精通二三百種。
況且以十招為限制,縱然不敵你的絕世武功,難道還不能防守?
阮明正足智多謀,昔年曾經與鐵手比鬥武功,要鐵手二十招內,在不傷他的情況下,奪走他手中兵刃。
在比鬥之時,阮明正靠著“不能傷人”的限制不斷搶攻,兵刃選擇的是子母刀,大刀套著小刀,小刀又用鐵環牢牢地綁縛在手指上。
如此作為已然很不要臉,阮明正甚至把飛掠、閃避、呼喝也算作一招。
強如鐵手,在這般限制下,也是鬥到二十招,才奪走他手中小刀。
那一戰之後,阮明正對於各種約定限制,已然到了近乎瘋魔的地步。
李瑾瑜開出的條件,無論如何都算得上是優越,甚至可以說自高自大。
無論是阮明正,還是戚少商,都沒有察覺到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