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賈張氏從頭到尾說的這些長篇大論的,三觀正的人都清楚,當笑話聽就得了。

畢竟賈張氏這話裡,那都是避重就輕、偷換概念的。

什麼倒退三五十年,三妻四妾都正常?

是,這話要是放在新種花之前,那倒不假。但那是因為年代不同,社會環境不同,文明發展不同,所以才有的不同時代的不同情況。

那能是跟現如今一概而論的事兒麼?

至於說如今這社會包括後世,那也沒少過私底下腳踩幾隻船的情況——但那本質上是個人問題,也不能相提並論的。

而賈張氏明顯偷換的就是這麼個概念,忽悠秦淮茹豁出去禮義廉恥,以“抱大腿”、“蹭好處”為重!

至於說她一個當婆婆的,是怎麼能無恥的說出這種話冒出這種想法的……

這事兒那也沒處兒說理去啊!

畢竟這世界上總有一小部分人那是不配當人的,什麼三觀扭曲,什麼心理變態,什麼喪盡天良……

你說正常人看到可愛的小孩子心疼還來不及那,可就有那麼一撮畜生,虐待兒童拐賣兒童——這哪兒說理去?

再說了!

對於賈張氏而言,反正出賣尊嚴出賣身體的是秦淮茹,又不是她自己——這種自私無恥的躺著佔便宜的事兒,憑什麼不幹?

真就東窗事發了,人家罵也是罵秦淮茹啊,罵不到我賈張氏頭上啊!

什麼?

你說是我唆使的?

我呸!

證據那!

你有種把證據拿出來啊!!

明明那是秦淮茹自己水性楊花、毫無廉恥、不守婦道、銀劍下流,跟我賈張氏有什麼關係!

別說什麼秦淮茹說是我指使的!

我還告她汙衊那!

有能耐你就把證據亮出來啊!證明是我唆使的啊!

不然你們都是秦淮茹的同黨,都是故意來汙衊我賈張氏的清白的!

這年頭又不像後世,各種科技手段那麼發達,能錄音錄影之類的,誰說了什麼做了什麼,想留證據也不難。

也不像是商量什麼商業合作,還能籤個合同立個字據甚至寫個保證書啥的,當做憑據。

賈張氏反正就是靠著一張嘴,只管往死裡忽悠就是了!

忽悠不成,那就接著忽悠,忽悠成了——那不就享福了嗎?!

只要秦淮茹一旦跟方遠攪合到一塊兒,那不就等蹭好處了?!

吃的喝的穿的用的,票子和鈔子……一樣都少不了!

至於方遠會不會那麼大方,肯不肯給?

別鬧了!

真到了秦淮茹跟方遠搞到一塊兒那一天,姓方的給也得給,不給也得給!!!

敢不給?

老孃上街道辦、上派出所、上軋鋼廠、上市正府告他去!

告他威逼利誘我兒媳婦,亂搞男女關係!看他死不死!

到時候姓方的只要不想身敗名裂甚至吃槍子兒,那就必須乖乖的要什麼給什麼!

至於說這麼做是不是太歹毒了點兒?

呸!

老孃管它毒不毒的!

老孃只管自己能吃香的喝辣的享福拿好處就行!

什麼良心,什麼道德,什麼善惡——有個屁用!

當然了!

撈好處這事兒吧,其實也未必非方遠不可!

要是能有別的目標,更好的目標,賈張氏那是絕對不介意立馬換人的!

畢竟這裡面可沒什麼“非方遠不可”的說法!

之所以眼下認準了方遠,那不過是因為賈張氏日常接觸到的圈子裡,或者說這麼個大院兒裡,最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