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老太太說起這個,方遠臉色頓時變了變。

好傢伙,這都什麼跟什麼啊,讓自己去送婁曉娥回家?

自己也沒這個義務啊!

“我說老祖宗,您這不是為難我嗎,這事兒它跟我沒什麼關係啊!按說要解釋也是許大茂去解釋,我又不是當事人來著……”

這要是什麼好差事,接了也就接了。

可這檔子事兒……跟自己八竿子打不著啊!

然而老太太一聽這個可是不樂意了,佯裝生氣的瞪了方遠一眼,敲了敲柺棍兒道:“你小子,我是指揮不動你了是不是?”

“再說這事兒能和你沒關係嗎,你好歹是咱們大院兒的年輕幹部,讓你出面,那也是代表老太婆我跑一趟的。

畢竟人家小娥是嫁來了咱們院兒,現在跟許大茂鬧了離婚了,許大茂不是東西不露面,可咱們大院兒這個集體,於情於理的,也得派人過去,幫著解釋一下情況。”

老太太這麼說,倒也有幾分在理。

畢竟這個年代不同後世,後世結婚就是兩人之間最多連帶後面兩個家庭間的事情,外人也沒什麼可插手的。

但就算如此,親戚門兒裡的,多多少少還能說上幾句提供下意見勸一勸的。

當然也可能越勸越特釀的亂套……

而眼下這個“大鍋飯”、“集體文化”的年代,兩口子辦離婚都要牽扯到單位及街道辦,自然而然的,也多少跟大院兒這個集體連帶上一定的關係。

這誰家的姑娘嫁到大院兒裡來了,冷不丁的突然就離了婚,哪怕男方不給個說法,出於“集體”考慮,大院兒裡都得給人家個合理的解釋。

不然人家鬧上門兒來了,說是大院兒集體欺負人……這年頭評先進評優秀什麼的,都是受影響的!

這樣要是理解不了,那就舉個不太恰當的例子。

這就跟後世的公司/單位因為員工的錯誤不得不出面解釋或者發宣告一樣……都是種連帶的責任。

當然了!

這種事情也不是什麼必要的硬性的要求,就屬於是種遵守更好不遵守也無妨的“習俗”。

另外不管怎麼說,這事兒其實橫豎是輪不到方遠出頭兒的。

畢竟他又不是一大爺二大爺三大爺這種大院兒“管理者”的身份,更不是聾老太太這種正兒八經的大院兒長者。

但偏偏剛剛老太太都說了,這是讓方遠代表她去……

這麼一來,這事兒還就跟他掛上鉤了。

只是方遠心裡還是不太樂意摻和這事兒的,但剛想著拒絕,任務來了!

“注意!注意!”

“突發情況,被動觸發選擇時刻!請宿主做出選擇!”

“若60秒內無選擇,系統將自動替您做出選擇(隨機)!”

選擇一:堅決拒絕聾老太太的要求!獎勵現金100,任意食品票1斤!

選擇二:表面答應,陽奉陰違!獎勵現金100,任意食品票1斤!

選擇三:聽從安排,完成囑託!獎勵現金1000,任意食品票10斤,系統寶箱*1!

……

有了任務出現,那就甭說了!

這有利可圖的事情,方遠瞬間就“真香”了!

“行吧,既然老太太您這麼說,那我就走一趟好了。”

“我就知道,我乖孫還是最聽話了,那就別耽擱了,你去推車,送小娥回去,順便替我跟人家父母好好解釋解釋。”

反正任務都已經接了,方遠也沒再拒絕,應了一聲,就奔前面推車兒去了。

等回來幫著婁曉娥收拾了行禮,綁在左右車把上,兩人這才一路出了院子,奔婁曉娥家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