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該啊,師尊如此美貌,我卻生成這樣,讓師尊附在我身上,太對不起師尊了。”雙手抱住了頭,內疚至極。

眾人聽他此時說話,神態語氣跟剛才相比完全不一樣,更加相信了附體的說法。

公主道:“附在你身上,自有她的道理。”

對張員外道:“張遠,我再問你,黃氏當年,有沒有勾引過你?你當眾說清楚吧。”

張員外滿臉是汗,說道:“勾、勾、勾……”

他不想就這麼認輸,但是話說到嘴邊,終究說不下去,九天玄女說了,這是最後的機會,再要說謊,可就要觸犯天條了。

公主的耐心是有限的,這幾個勾字,已經讓她臉上重熾怒氣了。

所以那個引字,他沒有勇氣說出來。

卻在這時,李越在後面說道:“報告小姐,我可以作證,當年黃氏嫂子並沒有勾引張遠,所謂勾引一說,是屬於誣陷不實之詞。”

李越一說出來,後面幾個食客也急忙說道:“是的是的,我們也可以證明,這事不是真的。”

李越又說道:“黃氏嫂子雖然年輕,但知書識禮,又對劉哥一往情深,絕不會做出不義之舉。”

公主道:“見了官,這話你們也敢說嗎?”

食客們齊聲道:“敢說。”

公主握起拳頭,冷眼看向張員外道:“好了,你自己說吧。”

張員外道:“是,是,沒有勾引,我剛才確實是撒謊了,對不起黃氏嫂子。”

劉三鬆了口氣。

總算,這戲沒有白演。

公主道:“還好,你自己也承認了,那這田宅,你何時歸還。”

張員外道:“小姐,這田宅還不了。”

“什麼?”

“小姐,這田宅是黃氏嫂 子主動給我的,當時還寫了契約,你們稍等一下,我拿給你們看。”

他叫了家人回後堂取契約,不久契約就拿到了,兩人一看,都是傻了眼,原來契約上寫的是:

“妾夫身故,嬌兒猶在襁褓,再留劉家無益,故攜子隨父還於父母家,劉家一應田宅,皆贈與張遠,怕引爭議,立字為證。”

下面是落款,手印,日期。

而且,還有幾個證人的印鑑手印,其中一個證人,名叫黃彥直,張遠說,那就是黃氏的父親。

這張遠陰險啊。

當年在逼劉三老孃簽字畫押時,利用劉三老孃不想把家醜外揚的心理,沒有把被迫轉讓的真正原因寫出來,卻換成了現在的這個說法,而劉三的外公,不想丟了名聲,自然就非常樂意的在這裡簽字。

這就等於是無條件的把田宅送給了張家,跟是否有不檢點的行為無關。

所以,就算證明了劉三老孃的清白,也不足於讓張員外交回田宅。

剛才劉三那麼賣力地逼出來的這一句話,就白費力氣了。

毛用都沒有。

劉三徹底懵逼。